警察後來的定案,是“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且,當時的定性是——秦亦書也不想死,他喝多了。因為不少人看到他和妹妹在出事前一個小時在高階西餐廳裡燭光晚餐,兩人“相談甚歡”。
警察說,秦亦書和張墨菲關係不錯,又要結婚了,怎麼可能是謀殺呢?再說了,他也跟著開車一起衝入了河道。哪有人殺人,連自己也一起殺了的?
可是,她不信。
不只是她,她的父母也不相信。
可是,警察內部已經被秦家打通了關節。而最後一個和秦亦書通話的葉知秋——自然也是站在他這邊,為他說話的。她雖然是作偽證,算是昧著良心,但是,就算是這樣,她也不想看著當時已經失明的秦亦書坐牢。
所以,她給警察的筆錄是:秦亦書當時很開心,因為三天後就要和張墨菲結婚了……
因為她的作證,因為秦亦書當時確實想和她一起死,因為秦家的公關,所以,妹妹的死,最後被定性成一場“意外”。
雖然,張家人恨不得整死秦亦書。但是,他失明瞭,而且,還毀了容,這後半輩子,算是毀掉了。
雖然沒有妹妹那樣失去了生命的悽慘,但是,總算是聊勝於無。
卻沒想到,後來秦亦書眼睛治好了,容貌也恢復了十有**,而且,所謂的“坐牢”,不過是監外執行,還只有一年。
之後,他們甚至聽說,秦亦書有戀愛了,而物件,就是那個害得她妹妹死去的女人!
沒錯,就是秋依弦!
憑什麼,憑什麼她的妹妹死了,而秦亦書卻活著?
憑什麼,秦亦書現在居然還可以得到他的感情,而且,看上去兩個人還不錯?
她和秦亦書也算是青梅竹馬了。當年對秦亦書,也不算是沒有一點好感。
只是,當妹妹提出要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她也沒有反對。
對妹妹如此忍讓,顯然她是個好姐姐。
而秋依弦,則看著這女人異常青白的面孔,緊咬下脣的反應,還以為這不過是秦亦書的又一“紅顏知己”。
其實——和他訂過婚的物件,她也算是一個,這應該是紅顏知己吧!
當下,秋依弦很自然的覺得,張清顏看著她和秦亦書在一起,有些不高興,所以才擺出那樣一副表情。
她現在已經嫁給秦亦書了,可是,剛剛結婚就碰上了男友的前女友,要不要這麼狗血啊?
她有點小吃醋的看著秦亦書:“亦書,她是?”
秦亦書卻緊緊抓著她的手,一副護食的樣子。
說句實話,他其實,心裡也有對張家人的愧疚。
雖然說,他不後悔當年的選擇。可是,畢竟他活著。而張墨菲,她雖然過分,但是罪不至死。
而且,他心裡清楚,若非秦家幫他運作,現在他還在牢裡坐牢坐到死。
可是,他就算愧疚,也不會任人魚肉。
若不是張墨菲,他和秋依弦早就在一起了,他們的寶寶,也已經四歲。
他當時是想殺了她,但是他也想跟她一起去死。
他也曾經失明過,臉上也留下了即使整容也磨滅不了的傷痕,他也坐過牢,即使是在家裡……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現在有妻子,有兒子,他這一輩子可以做許許多多的善事來彌補,但是,他不能坐牢,不能離開依弦和皓宸。
“她是張清顏,我前一任的訂婚物件,也是張墨菲的姐姐。”
秦亦書看著張清顏,神情嚴肅,但是語氣卻很堅定。
簡簡單單的幾句話,秋依弦立即明白過來。秦亦書為她做的事,她現在都知道了。
說句實話,就算秦亦書殺了張墨菲是他不對,但是,她也是苦主!
而且,最苦的苦主,就是她!她是直到懷孕回國,見到了失明的秦亦書,才瞭解當年的真相。
從她的角度,當然,死者為大,人家都已經命赴黃泉了,自然沒的說。可是,心裡還是充滿著對張墨菲的不滿,連帶著對她這個姐姐也看不慣了。
張清顏看了看他們交握在一起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