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最後爭奪主動權的戰鬥中,還是葉知秋一方落敗。甚至連午餐都是凌慕楓去下了一大碗麵,你一口我一口的喂著她吃完。剛吃完午餐不久,罌粟就來了。
凌慕楓很是滿意這一次一點多餘的時間都沒有浪費。除了吃了面,就是吃了她。臨出門,葉知秋還很仔細的幫他整理好衣服,送上送別的吻,看著他走遠。
剛走不久,凌慕楓就接到了電話,是葉知秋打過來的:“慕楓,忘記告訴你了,下星期五就是一中百年大慶,你給一中捐了那麼多錢,有一個晚會,一定要過來啊!”
“知道,秋楓獎學金嘛!我怎麼的也得去知秋路下走一圈的!”凌慕楓好心情的笑了笑,“我一定會去的,讓連君知好好安排一下就是了。”
掛上電話,這邊罌粟遞給他一個件夾。凌慕楓一開啟,裡面全是關於金賢重的事情。
翻了幾頁,凌慕楓眼裡的憤怒越來越大……這個金賢重,居然來過x城?
看到照片裡他酷似秦亦書的樣貌,還有一頭金黃的頭髮,凌慕楓忽然想起葉知秋曾經說過的,在一中門口撞見過這樣一個男人。當時她是把金賢重誤認為是秦亦書。
想不到,金賢重居然真的把如意算盤,打到了葉知秋的頭上!
凌慕楓的眼裡閃現出一股怒氣。忍無可忍!
兩個小時的飛機,從南國到北國。
vip接機處,連君知將全副武裝的凌慕楓接走,上車。
車在高速路上飛馳,連君知說:“少爺,上次那個金賢重的事,我將資料發給罌粟,讓他告訴你。”
“我知道。”凌慕楓臉上的笑容瞬間收斂,眼裡放出一道精芒,“哼,那個混球居然敢去x城,還想拆撒我跟知秋?做夢!”
凌慕楓眼裡閃過一絲狠厲,舒服的翹起二郎腿:“安排一下,找個時間,我要和柳蕭瀟見一面。”
既然柳蕭瀟搞不定他,那麼就換他來!
秦亦書,你就跟你的柳蕭瀟好好成親就是了。知秋是我的!
一天後的上午,上城。
陽光明媚。
上城的一家咖啡店裡,柳蕭瀟穿著小洋裝、化著精緻的淡妝,一副都市女郎的感覺。她拿著一本時尚雜誌,帶著一副不是太遮光的太陽鏡,正在優的喝著咖啡。當凌慕楓的腳步走來的時候,柳蕭瀟合上了雜誌,站了起來,很是嫻熟的微笑:“凌大總裁——我這麼叫沒錯吧?據我所知,現在您已經重新執掌淩氏財團,再次成為了這上城商界舉足輕重的人物。”
凌慕楓只是冷冷一笑,薄脣輕輕勾起一絲弧度,示意自己已經聽到了她的讚譽。對於競爭對手,他從來不需要給予太多的優待。又或者說,自從半年前被那些合作對手、堂兄弟們和女人狠狠的背叛過以後,他所有的微笑和溫暖,只會為了葉知秋一人而綻放。
“不知凌總裁找我,有何貴幹?”柳蕭瀟很有禮貌的笑了笑,這種禮節性的規矩,正是上流社會的行事規範。不管私底下鬥得有多狠,至少表面上也得裝的冠冕堂皇一點。
“聽說,你和秦亦書,過幾天就要結婚了。”對於柳蕭瀟的笑臉,凌慕楓不曾有一點表示,點過了黑咖啡之後,就靜靜的坐下來。
聽說凌慕楓此行是為了她和秦亦書的婚事,柳蕭瀟也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沒錯。怎麼,凌總裁很關心我和你前妻前男友的婚事?”
“如果你愛他的話,就好好把握他。不要在這種關鍵的時刻,讓煮熟的鴨子,飛了。”凌慕楓依然很冷淡,只是攪動了一下咖啡勺,呡了一口。
“凌總裁不要總是說我,你自己呢?”柳蕭瀟看他總是質疑自己對秦亦書的把握,也有些生氣。
“我?你放心。”凌慕楓知道,現在葉知秋對他是真心真意的。只要不告訴她自己曾經動的手腳,一切就沒有問題。
“那就是了,我會和亦書哥幸福的,你也抓緊你的前妻就是了。”柳蕭瀟笑著說。
“如果,那位‘金賢重’金先生不來找茬的話,我想,我和知秋會過得更好。”凌慕楓說著,將一個密封好的資料袋給她。
柳蕭瀟這一回才真的吃驚了,她一把抓起資料袋,急急忙忙的扯開。
內裡的東西,瞬間讓她瞪大眼睛:“這,這是……”
那是一張磁碟,是凌慕楓找了駭客入侵金賢重的電腦,從他的電腦裡偷取的資料,順便銷燬了那份件。
“過年的那段時間,這位金先生,特意找到x城,想要勸知秋,讓她去拆撒你和秦亦書。”凌慕楓冷笑一聲,“而這個東西,就是最好的證據。”
“king他,居然騙我?他……”柳蕭瀟一臉震驚。金賢重上回不是說過,只要和她**一度,就會銷燬照片嗎?她也確實拿到了照片,卻只是copy的副本?
“還好我發現的及時,在他和知秋還沒來得及見面的時候,就攔住了他。”凌慕楓又說,“可是,我可不敢保證,他不會親自去見秦亦書。”
柳蕭瀟捏著照片,咬緊牙齒,沒有說話。
“好了柳小姐,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凌慕楓站了起來,彬彬有禮的擦了擦嘴,“祝你和秦亦書,百年好合。”
說完,他扭頭就走。
而與此同時。
一棟居民樓的六層。
秦亦書挎著一張俊臉,手裡拿著一個紙袋。裡面的裝的是數張照片,雖然看不清照片裡男人的容貌,但是,那個女人,他卻是看的清清楚楚的。
——是他的未婚妻,四天後即將和他結婚的柳蕭瀟。
昨天他下班之前,就送來這封快遞,內容就是這些照片。看到照片的秦亦書,居然莫名的冷靜。他覺得自己應該要怒火中燒,但是沒有。不過一貫仔細的他,還是按照發信人的地址,找來這戶小區。
微微的捏緊了拳頭,他按下了門鈴。
“who?”一聲熟悉的聲音傳來,令秦亦書不由得皺了皺眉。這個男人,怎麼感覺,是自己認識的呢?
“秦亦書。”
內裡等了一會兒,才打開門。
赫然映入眼簾的,是金賢重的那張臉。
“秦,你好啊,好久不見了!”金賢重微笑,擺出一個“請進”的姿勢,往裡讓。
秦亦書嘴角微微有些抽搐,然而並沒有發作,只是好脾氣的跟著他走進了屋子。
門,在他身後轟然關上。
中午的時候,秦亦書才從那戶人家裡走出來。
正午的太陽,有些毒辣的晒在他的身上。抬起頭來看著有些發白的太陽光,明媚的有些耀眼的光線瞬間刺痛了他的眼睛。
一點也不茫然,不迷惑,更不感到怒火中燒或是氣急敗壞,相反,他冷靜的很。
不就是柳蕭瀟和他分手的那半年,與金賢重住在一起嗎?
這在美國,又算得了什麼?
至於那個還沒成型的孩子……
說老實話,當金賢重半是得意半是感懷的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秦亦書居然覺得,很是輕鬆。就像是一座壓在他肩頭的大山,忽然間被人挪去的感覺。甚至,連呼吸都暢快了那麼幾分。
他一直覺得自己虧欠了柳蕭瀟的地方,就是那個孩子。既然不是自己的,那麼負罪感無疑輕了不少。
孩子……
曾經,只有一個女人他有過和她一起生活,一起養育後代,一起變老的衝動,可是,那個人,早已經和別的男人糾纏不清了。
只是,他沒料到的是,在他走後不久,一個女人一臉寒霜的出現在那戶居民區的樓前,正是柳蕭瀟。
第二天。
百年校慶是一個很大的活動。除了高三和初三之外,就連高二都奉命參與,只不過不是全班性的參與,而是每個班的藝術生挑大樑。十班別的沒有,後進生、藝術生、體育生多的冒泡。
而葉知秋,在課業之餘,也被要求參與這次的活動,她的任務是……
“什麼?我是主持人?”葉知秋只覺得很是詫異。
下了第三節課,年級組長把葉知秋叫出來,要她去校長辦公室,說的就是這件事。
“是啊,我們邀請了省電視臺的主持人,也是我們學校的校友。但是她說,當天晚上或許檔期排不開,所以希望我們能做兩手準備。”校長如是說著。
“所以就找上了我?”葉知秋還是有些疑惑。
“是啊,你是上城來的,普通話很標準。又很年輕,形象氣質也很符合。百年校慶馬上就要舉行了,除了你,我們一時之間還真找不到別的什麼人來代替……”
“可是,只有三天了,我擔心……”葉知秋還真沒舉行過這樣大型的活動,她覺得有些突然,也有些緊張。
“沒事的,只是一些串詞,我們都寫好了。挑大樑的是一個省電視臺的男主持人,你只要配合他一下就好,放心。”
葉知秋只好猶猶豫豫的答應了,她本身就不是一個懂得拒絕別人的人。
“那就這麼說定了,下午第七節你有課嗎?”校長把一疊臺詞本遞給葉知秋,一面問。
葉知秋搖搖頭,校長又說:“那麼,第七節課的時候,來大禮堂吧,讓你和男主持見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