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鈺菲在刷刷的寫卷子,運筆如飛,力透紙背!
今天台燈的光線似乎特別的刺眼,有一種、什麼東西都無所遁形的感覺。抬手把燈頭調低,還是很刺眼,再調低!只留一塊比試卷紙大不了多少的地方還看得清東西。
手機的後蓋已經卸下來,電池丟在一邊,兩張SIM卡疊放在手機殼裡。
“撕拉”,又劃破一張草稿紙!
林鈺菲洩氣地把那張紙撕下來扔到廢紙簍裡,瞥了一眼旁邊,終於把拆開的手機抓過來,看了看兩張卡,分不出哪個是哪個號碼了!
索性一狠心隨便抓起一張插上,打定主意,如果是那張新號,就立刻把簡訊發出去。
通訊錄上是長長的名單,是舊卡!
天意!真的發不出去了嗎?用這種方法決定到底發不發,真像懦夫啊!!
跨下著肩膀趴在桌子上給李雅發簡訊,“喂,如果我有巨大的衝動想做一件事兒,但是缺乏勇氣,怎麼辦?”
李雅的回信一如既往的迅速,“我也經常有衝動要做一件事兒,舉棋不定!沈博遠老問我:你要做的事兒違法嗎?所以我也問你,你要做的事違法嗎?”
“暈!我這麼乖的孩子,能幹什麼違法的事兒啊?”林鈺菲嘴角抽搐著飛快在鍵盤上輸入,“不違法就能做嗎?”
“貌似吧……你如果做了,會有什麼後果?”
“沒什麼後果,也許會有某個人為某個無關緊要的訊息疑惑三分鐘同時暗自竊喜一下……”
就疑惑三分鐘!還竊喜?另一邊的李雅也忍不住嘴角抽搐了,好個不長進的傢伙,就這麼點兒事兒也值得勞動她?
“瞧你那點兒出息?又不違法、又不會有人受到傷害,這種事情還需要勇氣?以後再為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找我談心,就算半夜我也出門去你家敲你的頭!”
連勇氣都不需要啊?
鈺菲舉著手機倒在**蜷縮起來,果然,自己這樣是懦夫啊!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是吧?想著想著,猛力坐起來,飛快地把手機拆開換上另一張卡。
新卡的通訊錄裡只有一個號碼,其實根本不用存進去,鈺菲就算在半夢半醒狀態也能準確重複那十三個數字。
“嗯,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劈哩啪啦打幾個字,真不乾脆,刪掉!
“我喜歡你。”未免也太乾脆了,刪掉!
“雖然你不知道我是誰……”仍舊刪掉。
……
忽然腦子裡靈光一閃,拇指飛一般在鍵盤上跳動,編輯完畢。林鈺菲盯著螢幕發愣,一遍一遍看那幾行字,手機幽藍的光芒映的她面目也鬼氣森森的。
螢幕滅了摁亮,亮了再滅,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死就死!鈺菲眼一閉壯士赴死般按下發送鍵。
接著編輯下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