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妖孽的程度,他的好兄弟趙清熠堪稱當中的中翹楚,聶明琛也不過是偶爾而為之,極少露出類似的笑容,即便是有也不及趙清熠妖孽的程度,不可能是到了傾城傾國的地步;論陽光,論熱烈,凌思瑋名義上的前男友程朔陽要遠勝於他,熱烈得幾乎到了熾熱的地步,有如大漠裡的太陽一樣熱烈。
為何她,遇到的人當中,聶明琛不是最早的,為何就是偏偏對他上了心。漸漸的,不多不少,不緊不慢,等發現的時候,已是深陷於其中。不夠妖孽也不夠熾熱,然而那當中的一分一毫,點點滴滴的,在聶明琛的身上合成了獨一無二的氣質,不張揚,不趁機,輕易地吸引住了周遭人所有的目光,同樣地,這當中就有凌思瑋本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凌思瑋的眼神有一瞬間的迷離,她的男朋友,無論是客觀上說還是主觀而言,都是非常的優秀呢。可是,聶明琛他有時候能不能不要這樣的聰明,腦筋轉得快也就算了,能不能不要這樣充分地利用自身的優勢來**著她。凌思瑋真的是很想敲開他的腦殼,看看他想的是什麼,可也只是敢想而不敢做,她怕她還沒能成功,就被弄得割地賠款,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那樣真的是得不償失。
明明聶明琛的笑容還是和往常的一樣,沒有哪裡有什麼異樣突顯出來。偏凌思瑋的某根神經就是觸碰到了危險的氣息,生生地繃緊了。
咬牙看著自己辛苦剝好的那一堆白白胖胖,香嫩爽口的瓜子仁,再想想以後可能會出現的各種美食,還有一個能由著自給任意點餐的手藝精湛的家居好男人在這,凌思瑋思量了許久,暗暗咬了咬牙,強忍著心裡的那抹不捨,很想做出很有誠意的樣子將自己可以擺到了角落裡的瓜子仁端出來遞到聶明琛的跟前:“一個人吃太無聊了,還是兩個人吃會有趣很多。”
“說
的也是,兩個人在一起吃會更有樂趣。”自己家的女人親自動手服務,怎麼著也得給點面子不是,如果凌思瑋的表情不是那樣的咬牙切齒,帶著掩飾不住的不甘願之下的哀怨,可以更加自然,甚至是帶上真心的笑容就更好了。現在這樣,很像是最心愛的玩具被人奪走一般的難受,成熟的女人仿若在鬧彆扭的小孩子一樣,光是想象一樣就可以想像到當中的樂趣了,更何況現在是這樣真實的擺在了他的面前。
聶明琛抓了把瓜子仁攤開在手裡一會兒,引得凌思瑋想要拿回來又不知到該怎樣拿回來,只能是眼睜睜地看著拿一把瓜子仁一點點地消失在聶明琛的口中。
眸中的笑意流光溢彩,味道很不錯,他可以考慮下一次繼續買這種瓜子:“回去找個合適的時間,我去嘗試做一下烤全羊。”
眼睛驀地一亮,凌思瑋很是驚喜地問道:“你會做,什麼時候?”
想想中午在飯店裡吃的那一頓烤全羊,凌思瑋的嘴又饞了。在當地張可以吃著這最地道正宗的本地菜,那樣的美味,怎麼想也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之一。至於辛苦剝的瓜子仁被吃掉的這點小事,在聽到這句話時,那點小糾結,早就被凌思瑋拋之於腦後了。即使是要凌思瑋將手中的瓜子全部都給了聶明琛,她也是不會在意的,這點蠅頭小利,怎麼能抵得上這後面的大餐呢。
捨得,不捨又何有得。
晶亮的眼睛溼漉漉的看著聶明琛,深怕他會反悔似的,可愛極了,惹得聶明琛的食指大動。
“具體時間要回去看過工作行程安排才能確定。我可以坦承地告訴你,我沒做過這個,憑著那一點小小地印象,毫無經驗可言。我會把它做成什麼樣子,我也沒有把握,你還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比較好,免得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這一型別的,他不大擅長,他很少會去
燒烤,一方面是沒多大的興趣,二是沒這方面的需要,久而久之,即使曾經做過那麼幾次,手藝也都已經生疏了。
不過,凌思瑋看起來真的是很喜歡吃。如果剛才在飯店裡她不是吃的太飽了,而他又在那攔著不允許,她真的會繼續吃下去。還真是一個遇到美食了就沒多少節制的人,就像是長不大的小孩子一樣。
有人自願請纓回去動手去做,更何況說這話的人是聶明琛,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她是絕不可能會阻攔的,沒經驗,沒關係。經驗不過是用來積累的,參考數值不大。凌思瑋當即就喜笑顏開了:“明琛,有你在這裡,這點小問題,以你那高超的廚藝,肯定能做得很好的。需要幫忙的地方,你也可以喊我過去的。”
有大餐擺在跟齊納,出賣點勞動力,幫點小忙,也是凌思瑋應該的。畢竟無論怎麼說,還是美食的**力要大上許多。
聶明琛扶額笑了笑,那樣的鬼主意,也就她想得出來。隨手摘下帶著的眼鏡放到儲物箱裡。沒有小道具的遮掩,那般溫和的笑容,配上那身風華絕代的氣質,還有那一聲低沉含笑充滿著磁性的應答:“好”。一瞬間恍惚了凌思瑋的神智,看呆了她,不自然地想要轉移視線,險些就打翻了另一個盒子裡放著的瓜子殼。幸虧凌思瑋及時回過神來,才沒有鬧出什麼大的笑話。不然又要增加笑資了。
自己的魅力能起到這樣的作用,聶明琛的心情不可能會不好,那般含笑溫和而又寵溺的眼神,讓隔壁的一輛路過的車裡坐著的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驚歎不已,痴迷地看了許久,暗暗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找一個向這個大哥哥一樣的男生給自己做白馬王子。於是,這世間,又多了一個充滿著樂趣的小故事。
前方的車流緩緩地開動,在交警的協助指揮之下,有序地駛向各自想要去的方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