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之後,盛靈十六歲這年,阿狸結婚了。
那年盛靈已經開始談戀愛,跟她們班的同學,他是養女兒的,知道其中辛苦,勉不了悄悄地監控,知道她只是跟他牽牽手,連擁抱接吻都不敢,便沒有阻攔。
女兒長大了,而阿狸在知道這件事時,驚覺自己已經變成了一個老頭子。
這讓他突然想起年輕時的事:十六年前,我大約十九歲,還很年輕。
那時我發誓要找到害死我父母的人,無論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要報復。
那時女人於我而言,不過是一塊功能特殊的肉。我心裡的壓力太大了,需要做些事來發洩過剩的精力,消解煩躁的壓力。
因為這些原因,我認識了妙晴。
她從米國回來,與我雖不算校友,但在同一個州讀過書,見面之後,因為她端莊漂亮,便有了話題。
第二天我約她喝茶,當晚我們就發生了關係。
她不是我唯一的女人,我也不是她唯一的男人,我們各玩各的,需要時領出去見人,也計劃結婚。
因為她有錢,因為我涉黑。
我們之間一直很注意措施,我也自認是個任何時刻都能記得這種事的人。所以,當她告訴我她懷孕時,我叫她自行處理。
她留下了那個孩子,就是盛靈。
在她出生那天,我被報復,對方沒衝著我來,衝去了妙晴的病房。她跟我那麼久,已經習慣隨身帶著刀,那天的枕頭下也壓著水果刀。但對方人多勢眾,她手無縛雞之力,自己隔了頸動脈。
恰好奶媽抱著盛靈去接疫苗,保住了她的命。
我趕去時,盛靈正哇哇大哭。
她剛出生時,根本看不出像誰,像只被拔光毛的狸貓,醜到家了。
但所有人都說她像我。
我在鄭家憤怒的指責中,帶她驗了DNA,確定是我的之後,開始給撫養費。
彼時,我還不覺得一個孩子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我甚至不想當她來了,我不知道她是怎麼來的,她與我無關。
盛靈性子冷,這點似乎像了我,她媽媽熱情又糜爛。
當然,我沒資格這麼說。但盛靈的這張臉是冷的,心也是冷的。她個性殘忍,常常會殺死小動物,我越來越嫌棄她,有時看到她做的那些事,都會覺得不寒而慄。
在許多年前,我認識了一個小朋友。
有了女兒,我也會想想自己女兒應有的樣子。我想象中的女兒應該是可愛、靈動、聰明伶俐,一定要愛笑,討人喜歡。
而事實上所有的孩子都不會符合所有要求,她們太頑皮了,不頑皮的心理一定有問題。
但有一天,我真的遇到了一個像樣的孩子。
說她像樣,是因為她像個孩子樣。
溫柔比我小不少,人如其名,溫柔可愛,即使生氣,也只是小女孩的頑皮。
起初,我並不喜歡她。
我太老了,有個孩子,我又太壞了,殺過人,放過火,是警察的頭號嫌疑犯,時不時就要被警察局請去喝茶。
重點是她是我朋友的妻子。
我覺得,還是朋友重要些。
直到後面的事情越來越多。
她離開了我的朋友。
我因為各式各樣的
麻煩必須要接近她。
我們開始深入地交往,深入到她開始參與我的家務事。
起初我覺得她有點多管閒事,但盛靈很喜歡她。
我開始重新看待溫柔這個人。
我一直想,女人需要被男人保護,而孩子需要被女人保護。
然而能做到這點的女人並不多。
大約是因為她們太過聰明,聰明到看著我的態度行事,聰明到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多了一份謹小慎微。
我還好,但盛靈不喜歡。
我總要把她接過來的,有了孩子,不管自己想不想要,總要為她考慮些。
我想,我會喜歡溫柔,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把我的女兒當成一個小孩子,而非“盛名的女兒”。
她不想跟我在一起,是她最大的魅力。
我從開始就知道我跟她沒有結局。
但我仍享受著那種黑暗的暗戀。
我悄悄地觀察著她,偽裝成不經意地疼愛,提供曖昧的幫助。我不打算再進一步,始終喜歡那種曖昧的氛圍。
因為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會動她的朋友,這是任何原因都不能改變的事。
我不能放棄仇恨,那裡面有人命。
我在這樣似近似遠,恍恍惚惚的暗戀中,慢慢地看著她,從一個女孩,成長為一個女人。
從一個發著呆傻笑的孩子,變成了一個精明堅強的女人。
在這中間我曾嘗試過跟她發生一些事情,但終究還是選擇了幫她找到自己的生活。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命運。
我的,則從盛靈出生的那一刻,就決定了我的結局。
有孩子真不是一件好事,我在許多年後,依然這麼認為。
有仇恨更是一種悲哀,然而屬於我的,我註定就要揹負。
我從認識溫柔的第二天,就知道了所有有關她的過去。
那些清晰的,不清晰的,沒有寫在卷宗上的東西,我都有自己的渠道知道。
當然,中間會有一點誤差。
所以那時我想,一個小小年紀就能痛下殺手的孩子,長大之後依然可以變得單純溫和。
也許我的盛靈可以溫柔點。
那年在機場,我其實想說,我愛了她很久很久。
也許不深,但很濃郁,也很綿長。
我還想說,我很歡迎她隨時來到我身邊,不論經歷了任何事。
但四年後我結婚了。
新娘是另一個可愛的女人。
她有著漂亮的外表,做得一手好菜,躺到**,亦是風情萬種。
她和盛靈的關係很好,卻沒有更好。
在溫柔之後,盛靈並不對哪個女人特別親近,即便她們在我看來已經很真誠。
我明白,我虧欠我女兒的,一開始是母親的命,後來是母親的感情。
她想要溫柔,因為她出現得很恰好。那是盛靈一生中最需要母親的時候,也是我一生中最愛她的時候。
有一年我特別想跟溫柔在一起。
於是我們交往了。
其實,我是個學心理學的人,手握著資源,很輕易地就可以讓一個人喜歡我。
然而正因如此,我也清楚一旦建立親密關係,許多感覺就都變了
樣。
Leo曾告訴我,他這一生做的最正確的事,就是把他一眼看中的女孩子娶回了家。不管怎樣,先變成自己的,省去了許多煩惱。
這麼的簡單直接,不是我喜歡的樣子。
若是那感覺錯了,豈不是毀了人家一生?
但他不會錯。
因為那個女孩子我也喜歡。
那天我們如每次一樣喝酒,聊起這件事,也聊起了其他事。
那時他們還在一起,我還沒打算跟她開始。
我知道他對我有敵意。
也許是因為男人瞭解男人,他又是我的朋友。
在我結婚前,我們又在一起喝酒。
他問:“你愛她嗎?”
“當然。”他問的是我的新娘。
我是愛她的,我相信人的一生中會愛上許多人,會因為許多事,產生許多感情。
但就某種感覺而言,某個人是唯一的。
這些愛都是真愛,只是如同桌上的杯子,干邑杯中盛放白蘭地,波爾多杯中盛放紅酒。
我的紅酒沒有到來,於是我選擇了白蘭地。
口感不同,但它也是恰到好處的。
結婚的那天,我的新娘一早,還在給盛靈煮早餐。
盛靈坐立不安,我知道她下午要去約會,十分期待婚禮快點結束。
盛靈吃過早餐去化妝了,她今天負責招待賓客。
我的新娘還是那樣子,她認為化妝不急。
我們吃著早餐,聊著孩子和家庭裡的事。她不會過問我在道上的事,雖然她很怕。
然後她突然說:“我懷孕了。”
她的表情很緊張。
當年妙晴在對我說起這件事時,是先喝了一杯紅酒,然後笑嘻嘻地告訴了我。
我問:“幾個月了?”
“三個月,之前沒敢告訴你,怕你……”她解釋著,“知道是男孩子才敢說的。你都有女兒了……”
有點好笑。
我在這一刻,在喜悅之前,覺得她其實並不瞭解我。
但這樣也好,我知道當彼此一旦瞭解得太多,關係同樣會變味。
我是個需要時刻在心裡保留著空間的人。完美主義到任何家庭行駛都令我覺得勉強。
孩子當然留下來了,盛靈已經長大了,而我年紀大了,想到她已經談戀愛,不會再一心一意地等待著我轉身憐惜,就覺得遺憾。
很懷念她小時候,想知道那些我沒有參與過的八年。
如此,我留下了另一個可以彌補缺憾的孩子。
兒子出生時,我就在跟前。
醫生把他抱給了我,和盛靈當初一樣,醜醜的,皺皺的,但我知道他將會很英俊。
兒子滿月時,Leo來了,溫柔並沒有來。
事實上,從那天之後,不知為何,我跟她都回避著再見面。
總覺得這樣不見就是最美。
不要落於俗套,不要再在各種宴席中彼此寒暄。
就這樣,永遠地不再見面。
像是相忘於江湖。
我也永遠都會記得她年輕時,美貌最為巔峰的時刻。
在記憶中最好的那幾年,那一天,畫上休止符。
(全文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