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完的音樂
多年來,我們一直以為:音樂是演奏的,不是用筆寫的,也不是用嘴巴說的。關於音樂,好像要寫的都寫完了,要說的都說了。其實不然。
關於音樂,就像關於人,關於大自然,關於上帝,還遠沒有寫完、說完。當人被說盡了,音樂也就被說完了,音樂哲學(或音樂美學)也就該打上句號,該閉口,該收攤了。
今天上午讀到蘇東坡論音樂:“散我不平氣,洗我不和心”這句,真是令我們拍案叫絕!尤其是“散”和“洗”這兩個動詞在這裡用得極妙。
老實說,莫扎特的曲子之所以能打動我們,使我們死去活來,正是因為它有蘇東坡所說的這種功能。
音樂是種良藥,專治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沒有病,也可以保健。
接著我們又讀到德國猶太作曲家馬勒(1860~1911)的一段論述,同樣是振聾發聵,妙不可言:
“我們的音樂所演奏出來的,歸根到底不過是整個人:也就是感覺的人,思想的人,呼吸的人,遭難的人。”
人有許多個側面,所以同一個人需要不同的音樂作品來滿足精神的渴求。當感覺的我佔上風,我們需要肖邦;當呼吸的、思想的和遭到厄運的我佔上風,我們就特別渴求貝多芬和莫扎特。
或者說,只有貝多芬和莫扎特的音樂才能滿足作為整個人的需要,其他作曲家(如肖邦和舒曼)畢竟只能滿足人的部分需要。
蘇東坡和馬勒的兩段話對我們是個新發現,新鼓舞。原來音樂遠遠沒有被人寫盡說完。關於莫扎特,更是如此。於是我們才決心拿起筆,寫本《莫扎特之魂》。寫這樣一部厚厚的書,也有“散我不平氣,洗我不和心”的功能。
蘇東坡有言:“樂也者,鬱於中而洩於外者也。”我們寫《莫扎特之魂》也是一種宣洩。這是主要動機,名利雙豐收構構不成寫作的主導動機。
宣洩本身已經是最高的報酬。同莫扎特在一起已經是天大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