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d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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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利一邊翻動鹿腿使它受熱均勻,一邊悄悄看狼先生生吃鹿肉。他就像真正野獸,不用熟食而是連著血肉一起咬入口中, 粗粗嚼幾次就囫圇吞下,阿什利一度覺得這姿態和巨狼有幾分像。而且,他也太能吃了,阿什利完全想不到怎麼有人類可以吃那麼多。一頭鹿分量的肉下去,男人分佈八塊腹肌的小腹依舊平坦, 完全沒有食物撐起胃袋的困擾。
“你……要不要吃點熟的?”
狼先生啃完雄鹿最後一絲血肉,正準備拎起母鹿繼續時,聽見一個小心翼翼的聲音。他扭頭看向發出邀請的弱小青年,眉頭皺了皺,不說話。
“人類都是吃熟的東西,烤鹿肉會很美味的。”阿什利緊張地吞嚥一口吐沫,開始努力賣安利,“高溫將鹿肉內的油脂逼出來, 肉從內到外都會覆蓋上熱乎乎的脂肪。鹿本身就鮮嫩,再抹上蜂蜜會有種特殊的甜味,可以連著彈性的表皮和飽滿的肉一起咬下,獨特的肉汁能瞬間淹沒舌頭。”
“……”狼先生可疑地沉吟半秒後,用醇厚的低音炮說,“你帶了蜂蜜?”
阿什利愣了下, 貌似他真沒帶蜂蜜, 不過這點小事怎麼能難倒他?
“我們可以找找附近的蜂巢, 或者甜味的水果都可以。”青年一本正經,彷彿烤肉沒調料的窘迫完全不存在,“不然光灑點鹽也可以,我還帶了辣椒,那是墨西哥的特產。你能吃辣嗎?”
狼先生拒絕承認自己從來沒吃過辣,他童年時就脫離家庭開始流浪又長年和狼群生活在一起,不吃熟食很多年的男人自然也不吃辣椒。但好面子的狼先生是不會表現出來的,他一本正經地點點頭,同意嘗試下這種新奇的調料。
阿什利不知道對方怎麼愣是用一張糟漢臉擺出高貴冷豔的表情,但他小心地切下一塊鹿腿肉,灑上鹽和辣椒粉再用剛才乘三明治的牛皮紙包住,遞到狼先生面前。
巨狼也好奇地湊過去,聳動著鼻子嗅嗅,然後……
阿嚏!
謝天謝地,狼先生反應迅速,一巴掌拍開巨狼的頭,可憐的鹿肉與被糟蹋的命運擦身而過。
被拍開的巨狼利落起身,再次湊過去。這回它伸出紅豔的舌頭,想要舔一口,姿勢活像一隻大狗。
可惜它註定無法如願。狼先生沒有給任何狼插嘴的空間,迅速將整塊肉塞入口中。
“等等……”阿什利眼看著男人的眼睛瞪圓,高挺的鼻子聳動,臉上露出無法形容的詭異表情。“它可能有點辣。”
狼先生怒瞪。
巨狼再次打噴嚏。
“其實,你慢點吃還是不錯的。”明明是實話,阿什利不知道為什麼覺得有點心虛。
吃飽喝足(誤),阿什利去撿回自己的行李,搭起帳篷與狼為鄰準備睡覺。他沒有問狼先生要不要跟他擠帳篷,先不說他對這個陌生的男人心存戒備,光是對方流浪漢的心頭就足以讓他退縮。
見青年進入帳篷,巨狼一屁股坐到帳篷門口,藍褐色的眼角瞪得老大,一對尖耳朵來回動,威武地警戒著。胖狼崽舔乾淨身上的血跡,也學著首領的樣子在帳篷的另一邊蹲好,胖乎乎的屁股濺起薄薄的灰塵,小傢伙狠狠打了兩個噴嚏。但很快,它找回狀態抬頭挺胸,藍眼睛瞪大,尖耳朵四面晃,小身板顯出大能量。就是同樣的動作巨狼做出來是威懾,它做出來就是十足的看門幼犬。
狼先生瞥了眼蹲好的兩隻,自己找棵樹爬上去睡了。
第二天晨光熹微時狼群就開始活動,阿什利這個兩腳獸自然跑不過一群狼。但他不是輕易放棄的人,很快就收拾好自己跟隨狼群啟程。
要說在正常人類中他的速度絕對不慢,狼群中還有不少只幼崽,他怎麼說也是能支援些時候。但這群狼絕對與眾不同,連胖滾滾都邁著小短腿跑得像是能飛起來,完全不符合它圓溜溜的身材。
兩相對比下阿什利就非常慢了。為了追上狼群他不得不花費更多的力氣,這樣一來體力也很快跟不上。看著跑在自己前面完全沒淌一滴汗的狼先生,阿什利心中鬱悶簡直沒法去想。
狼先生自然也發現身後青年的窘迫,聽聽那粗重的呼吸!男人放慢速度,在青年差點腿軟的時候一把拎起!
阿什利眼睜睜看著自己像個孩子似的被男人單手拎起,還來不及崩潰,就發現自己被扔到突然變大一圈的巨狼身上!天知道哪怕身材削瘦,他也是個身高超過六英尺的漢子!
滿心絕望的阿什利正要抗議自己能跟上部隊不需要騎狼,卻發現狼群的速度驟然提升,風呼呼刮地青年眼睛都睜不開,終於阿什利更絕望地意識到他剛才就是一直在拖後腿。
風太大,阿什利不得不壓低身體將腦袋埋進巨狼的脖子裡,長長的毛髮分開氣流,減少青年承擔的風壓。阿什利雙腿緊緊夾住狼的腹部,可以清晰感受到巨獸緊實的肌肉。他努力將眼睛睜開一條縫隙,景物在飛速落後,再場唯二的人類卻比他要給力的多——狼先生雙手後伸,大腿肌肉鼓勁,長滿毛髮的臉上看不出表情但青年可以想到那一定是輕鬆的。他輕盈地躍過土坡和樹根,敏捷地完全對不起這麼大的塊頭。
阿什利覺得自己從來沒坐過這麼快的交通工具,別說馬了,就是火車也沒有這樣快的!
不知道過了多久,阿什利只感覺自己四肢發麻,臉部肌肉僵硬時,狼群的速度漸漸慢了下來,然後停在一片完全不熟悉的森林裡。青年下狼的時候雙腿抖地像得了癲癇,人還沒站直就無可救藥地軟了下去,幸好巨狼及時接住,才使他避免狗吃屎的命運。阿什利雙手撐著狼背,上半·身趴在狼身上,下·半·身癱在地上,可以排上他人生最狼狽時刻前五名。
不過很快就成第六名了,因為阿什利震驚(並不)地發現他的行禮全掉了!!!
“我們現在在哪裡?”青年操·著被風灌地抽痛的嗓子艱難開口。
“育空區。”狼先生臉不紅氣不喘,一點不像剛剛徒步穿越行省的人。
阿什利覺得自己應該震驚的,他剛剛跟一群狼從美洲大陸內陸穿越到西海岸,但該死他一點都不驚訝,一點都不!
“你可以畫了。”狼先生招呼巨狼過去,沒想到它扭過身體專注地用舌頭舔阿什利的手,壓根不睬他。胖狼崽看看頭狼,又看看首領,藍色的眼睛裡閃過糾結的光,但最後還是艱難地決定——
圓滾滾噗通撲倒在青年兩天沒換的皮鞋上,柔軟的腹毛來回移動,將沾滿灰塵的皮鞋蹭地發亮。
阿什利敏銳地感覺到狼先生情緒不佳,但他能怎麼辦?他也很絕望啊!
“狼先生我的畫具都丟在路上了。”
從實施的結果來看,二人配合的還算默契。雖然一直和阿什利配合的是巨狼。
匪盜們都難過死啦,他們只不過像往常一樣來打打秋風,殺殺人,卻先是被大火嚇了一跳,好不容易逃出來,又面對上野獸一般的男人將他們一個一個送去見上帝。
不是沒有想過反抗,但是男人的速度太快了。他們往往才看見一道殘影,身邊的同伴就已經斷了氣,然後就輪到自己了。
這些逃出火海的匪盜並不知道有的同伴比他們還要倒黴。倫迪在巨狼撐出爪子的瞬間匍匐在地,他沒有像其他不自量力的同伴一樣試圖槍·擊,更沒有掩護隊友的奉獻精神,藉著混亂的環境他像老鼠似的左突右襲,利用人群的縫隙逃了出去。和他一樣的“老鼠”有很多,但他們都忘記了森林狼是捕捉鼠類的好手。
狼先生一爪子下去就將人撂倒,完成救人任務後的群狼也積極響應組織號召,紛紛撲殺逃竄的匪徒。它們很聰明,抓住匪徒下口毫不含糊,對於普通村民卻沒有傷害,也許野獸都有種獨特的直覺能夠分辨出誰曾經手染鮮血。
倫迪看著一個個盜匪倒下死亡,他是個聰明人,沒有像他的同夥們一樣選擇無用的反抗、躲藏或者痛哭求饒,而是找準男人的方向跑過去。與其被狼群找到撕碎,和人類應該還存在溝通的餘地。
他在跑近的過程中,大聲喊著,“我們是被指使的!有人僱傭我們捕捉金髮男人!”
他留了個心眼,把“美人”換成了“男人”。
果然,惡狼一樣的男人沒有殺他。不過也好不到哪去,在察覺到疼痛之前他就一屁股坐到地上動彈不得,大概三分鐘後疼痛才開始襲擊神經,他意識到他雙腿大腿骨都斷了。少年人不斷倒抽冷氣,他也不去想腿斷了要怎麼辦,斷腿總比死人來得好。
至於之後……
他總有辦法。
在阿什利面前,菲利普總是威武又可愛的。阿什利也見識過對方捕獵的場景,但直到此刻將獵物換成人類,他才真正意識到巨狼是一隻多麼可怕的生物。
人類因為智慧而優於野獸,當擁有鋒利爪牙和強健軀體的野獸,同時擁有高等生命的狡黠,那麼對於原本站在食物鏈頂端的人類來說就是一場災難。菲利普毫不費力的撕碎肉·體終結生命。
阿什利和它配合默契,一人一狼就像是收割靈魂的死神,向來窮凶極惡的匪徒竟一個個嚇破了膽子。
巨狼和金髮美人所向披靡,一個矮個子匪徒利用身高優勢(?)躲過狼爪致命一揮,就地滾遠。
事實證明極端條件下矮子生存機率高於一般人。
因為身材矮小曾飽受欺凌的匪徒趴在地上努力挪動身體,慶幸自己高高壯壯的同夥吸引走敵人全部注意力。看在大高個兒們都死了的份上,他就原諒他們了,除了那個曾經逼他吞·尿的鮑比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