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叉男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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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迪是個匪盜, 還不滿二十歲就已經追隨老大劫掠過兩個村莊了, 手上也沾染了不少鮮血。不過他沒有分毫愧疚, 殺:人這種事剛開始還能帶來點心理負擔, 現在倫迪已經完全樂在其中。
比起槍·支他更喜歡將心愛的刺刀捅入人體的感覺,雪亮的刀鋒沒入皮肉, 突破一層薄薄的阻力深入柔軟的臟器,偶爾還能擦過骨頭。
受難者的掙扎, 垂死者的哀鳴,都令他興奮不已。而在所有以殺戮折磨為取樂的活動中,他最愛的就是收割生命的那一瞬。
他以劫掠為樂,終日與魔鬼相伴, 在無辜受害者眼中, 他也與魔鬼無異。
因為性格殘忍再加上頭腦靈活,倫迪在匪盜團中混了個小領導, 在首領面前也說得上話。所以對於近日頻繁很多的劫掠活動, 他知道一點小內·幕。
一個神祕的傢伙向整個阿爾伯塔的所有匪盜開出籌碼, 用一噸黃金尋找一位金髮美人, 性別男。所有匪盜都覺得這個人瘋了, 可是黃金做不得假, 按照約定誰能將那位金髮美人帶到洛基山腳下, 誰就能帶走洛基山湖泊旁堆積成山的黃金。至於怎麼分辨出要求中的美人?神祕人說‘你們見到他就知道了’。
至於條件是不是太少了?
不難找,一噸黃金那麼好賺嗎?
神祕人留下訊息就消失無蹤, 據傳有不怕死的匪盜妄圖直接拿走黃金, 卻在觸碰到黃金的那一刻迅速衰老而死。圍觀者親眼見正直壯年的漢子只剩下腐朽屍身, 無人再敢以身犯險,紛紛行動起來去找金髮美人。
一時間金髮的人都遭了殃,很多匪盜不論男女老幼,統統往山裡帶。而帶了錯誤的人的盜匪,無法拿起一塊金幣。若是強行再試,便和那個衰老而死的壯漢一個下場。
倫迪正巧也是最初圍觀神祕人的盜匪之一,他們親眼見證神異的魔法,目睹堆成小山的金子,對神祕人的話深信不疑。但比起其他人,倫迪有一個小祕密,那就是他親耳聽見神祕人的輕聲自語——這個時候不知道有沒有狗。
匪盜團從洛基山脈開始一路燒·殺·搶·掠、坑蒙拐騙,他們弄到不少金髮美人,男的女的小孩子老東西統統都往山上帶,可惜沒有一個是目標人物。老大也不灰心,想想也是,要是那麼容易找到神祕人還用得著懸賞?
倫迪和他所有的同夥都不一樣,他將注意力放在狗身上,先找狗再找人,不過結果並沒有什麼不同,他依舊一無所獲。
在到達麥克默裡堡時,倫迪從不覺得這次搶劫會和以前有什麼不同,殺人、搶·劫、把男人圈起來檢查他們的髮色,也許之後還能去睡幾個女人,直到一個騎狼的金髮美人出現在他面前。
匪盜團照例將男人們捆起來集中到村裡最大的院子裡,紅鬍子老大坐在上首,手下們一個個撥弄俘虜們的頭髮,檢視他們髮根的顏色避免染髮者矇混過關。
忽然東風送來一陣濃煙,火舌像魔鬼順著木質的房屋結構攀爬,所過之處只剩下豔麗而不祥的紅,彷彿瞬間置身地獄。
匪盜們慌了神。老大砰砰砰打了三槍,震懾住所有手下後招呼撤離,至於被綁著的百姓,沒有人會在意,包括幾個一看就是上等人的美國佬,勒索贖金不過是個幌子。
倫迪握著步·槍緊緊追隨老大,時刻準備給可能的偷襲者一發子·彈。
直到一匹巨大的狼踩碎火光而來。
那狼有兩人高,咖色的毛在火光映襯下閃閃發亮,彷彿它也是一團熊熊燃燒的烈火。但比巨狼更吸引人的,是它上面的金髮美人。哪怕天色昏暗倫迪也能看出對方的髮色美如陽光!
哪怕不需要解釋不需要多言,倫迪也瞬間明白那就是真正的金髮美人。
不光是他,所有盜匪都瞬間明白神祕人說的:你見到他就知道了。
除了這個騎狼的年輕人,還有哪個美人擁有這如火的美貌和燦爛金髮?你見到他就知道,就是這個人,世界上不會有比他更美好的了。
不過匪盜通常都是無法被美好感化的,能夠阻止他們的只有力量。凶猛的巨狼騰挪撲咬,完美躲過一次次不甚高明的攻擊,偶爾有子彈打中也根本無法阻止它的利齒,非人的癒合力不是在開玩笑。
倫迪發現這隻巨狼看似野蠻原始,但實際上狡詐地驚人。他本就比一般人心細,觀望之下更是發現對方完全不合情理的癒合力,再加上在神祕人那裡三觀已經被重塑過,自然地將兩者聯想起來。他們被坑了,能操縱巨狼的金髮美人,怎麼可能是個普通人類?!
阿什利不明白眼前的匪盜吃驚的原因,還以為是菲利普的威力,但他沒有猶豫抓緊菲利普的背毛穩住身體,一邊持槍射擊。這些匪盜每個都是沾過血的惡人,殺死他們完全不需要有顧及。他是上等人家的紳士,殺死作惡多端的下等人有什麼要緊?這不僅不觸犯法律,還將是一樁美談。
金髮美人雙眸如火,十指如玉,他冷酷地收割生命,如同春日裡少女折下鮮花。
那眸子太美,彷彿可以透過它們望見主人美輪美奐的內心。可惜的是那雙眼睛總是倦怠的,只有當阿什利沉浸在比佐治亞州的紅土地複雜的多的思維世界中,才會熠熠生輝。
從火車下來後阿什利就讓亨利帶著自己的行禮先回十二橡樹,他想獨自騎馬回去。歷時三年重歸故土男人沒有想象中的歸心似箭,他似乎隨遇而安,灰頭土臉的趕路絕不是威爾克斯的作風。
下午四點左右正是最適宜戶外運動的時候,此時佐治亞州的太陽不會太毒,林地裡傳來颯颯清風,開墾的大片田地裡棉桃欣欣向榮。天空是一種奇妙的藍,又透出點綠色來,是通常文學故事裡最能激發藝術家靈感的樣子。
阿什利懶洋洋地單手持韁,後仰身體,放任馬匹緩步前行,偶爾偏離了大路也不去管。只有當走得過遠時才隨意地拽下韁繩,大腿巧妙地施力,將想要前進的方向傳達給馬。他沉浸在故土鄉村風情的景色中,內心充盈而平靜。
約麼半刻鐘後,他忽然雙眸一亮,敏捷地從灰色呢絨外套裡掏出一枚口琴。這新奇的小玩意兒來自他的德國朋友——布希曼先生慷慨贈與,願上帝保佑布希曼,他真是位卓越的音樂家。阿什利又閉上眼睛深深呼吸混著泥土和林木氣息的空氣,那是藝術之神在撥動一點靈光,輕快悠揚的小調從他口中溢位,即興創作的曲子宛若清新的森林冷香,又彷彿是暖融融的陽光。
活潑又不失高雅的樂聲迴盪在田野間,那是真正的好音樂,最有修養的紳士會讚歎,最粗鄙的黑奴也能隨之起舞。
快樂的音樂家被他的馬馱著,穿過長長的林蔭道。道路盡頭是一位身著蘋果綠裙子,眨著翡翠色雙眸的明豔少女。
“阿什利!”斯卡麗特發出快活的呼聲,她沒想到只是尋常地散步便能撞見歸鄉的朋友。少女小跑著離開塔拉賦有法國特色的長迴廊,她不甚嬌美的臉上帶著快活的笑容,充盈著青春和健康的魅力。
阿什利用一個悠揚的長調結束音樂,不慌不忙地收起口琴,利落地翻身下馬,將韁繩交給一個塔拉莊園的黑孩子。
他一手掀起帽子漫不經心地行禮,像所有紳士面對上等人家的小姐那樣,露出謙遜又不失殷切的笑容,“斯卡麗特,你長大了!”
“哦!阿什利我十四歲了。”斯卡麗特的綠眼睛閃閃發光,笑靨嬌嫩地像是初綻的蘋果花。哪怕已經三年未見她還是一眼認出了他。青年比她記憶中更加英俊,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完美的人?他怎麼能舉止優雅又為人風趣,還偏偏長了一頭金髮?便是希臘神話中的阿波羅也不會比他更俊美了。
“我離開時你還是個小女孩呢。”阿什利比了下胸口的高度又將手升到斯卡麗特頭頂,示意當初只到他胸部的女孩三年來已經長到他肩膀了。想到這裡,他程式化的笑容才添了真實的愉快,總是流露倦色的灰眼睛也發出光芒,“我走的那天你還偷偷藏了我的船票。”
“那是你要離開太久,足足有三年!”對於十一歲的少女來說,三年幾乎就是一輩子,便是已經十四歲的少女也覺得三年太久太久。
“我給你帶了禮物。”阿什利說完才想起來自己的行禮已經被亨利帶回十二橡樹,斯卡麗特的禮物自然也在行禮的範疇裡。但誰忍心在小姑娘期待的眼神下說不呢?略一猶豫,他就結下胸口的刺玫瑰胸針 ,別在斯卡麗特的領口。
“荊棘玫瑰,很襯你。”
的確,這株含苞待放的祖母綠玫瑰令斯卡麗特的綠眼睛顯得更純淨,和她漂亮的臉蛋相得益彰,明麗的少女平添了份無辜的魅力,誘人地像只小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