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週一譯對虞央可真是好奇極了。以前,能讓自己好哥們兒臉紅心跳的女人那可是基本沒有。眼下,出了這麼一個傳說中的“嫂子”,他週一譯哪能不好奇?
“到底是怎樣一個女人,你先給我說說。”他捶捶聶譯的胸膛,“——好你個聶譯,戀愛了還瞞著我,是不是沒把我當兄弟?”
這話說的!聶譯笑了笑,“這不是打算給你個驚喜麼!再說,再隔幾天你不是就能看見人了麼!”
週一譯哼哼唧唧幾聲,靠過來,問:“聽說君儷早回來了?”
聶譯冷冷地皺眉,“別裝不知道。”
週一譯沮喪嘆氣,“唉……”
聶譯也是嘆氣,“唉……”只是這嘆氣的意味仔細聽去,和週一譯那個壓根不再一個頻道上。人週一譯是沮喪,他聶譯是煩心。
見狀,咱們的週一譯周大公子立馬恢復志氣,**地撩撩劉海,“要不——”聶譯疑惑地看向他,週一譯勾起嘴角,“我出馬幫你搞定她?”
搞定王君儷?這麼多年了,你哪次成功了?不想打擊好友的積極性,聶譯委婉道:“得了吧,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呢?”
撓撓自己的鼻尖,週一譯無奈,“我個人覺得自己比你好太多了,你說君儷為什麼怎麼都看不上我呢?”
bingo!
週一譯明戀的人就是——王君儷!
“呵呵呵……”聶譯傻笑。你週一譯就是改不掉那花花性子,要我那親親大表妹怎麼能喜歡上你?再說什麼叫你比我好太多?我聶譯可是公認了的好男人好不好!而且,一想到王君儷,聶譯全身立馬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你們倆要能在一起,也最好了,一對奇葩!還省的去禍害其他人了!
看出了聶譯眼裡深藏的促狹,週一譯卻只是低下腦袋,慢悠悠吁了一口氣,而後輕飄飄說道:“我要是能追到君儷,一定八抬大轎娶她進門。”以後好好待她。沒想到沒想到,某人花花腸子的下面還掩蓋了一顆怦然跳動的真摯之心……
聶譯偏開頭,沒再言語,表情已然帶上了些許凝重。
——但願吧。
幾天後,聶譯帶周大公子去和虞央見面。虞央對這週一譯也挺好奇的。等見了面,忍不住道:“周先生長得確實好看!”
愛吃醋的聶譯不滿意了,“誒誒,你男朋友還在邊上了!怎麼能對別的男人擺出一副傾慕的樣子?”絕對的誇大其詞。
虞央剛笑了笑,就聽週一譯斯道:“不用叫我‘周先生’,和聶譯一樣叫我全名就成。”
“虞央。”虞央禮貌迴應。
別說,這週一譯一看就和聶譯不是一個型別的。人家週一譯斯斯、溫爾的,頗有幾分紳士味。再加上那獨特的英俊外表,在外貌上反而比聶譯更符合“霸道總裁”的標準。
“一譯是混血兒?”虞央情不自禁問。
“他們都這麼說。”週一譯朝著虞央眨眨眼。
這一互動太和諧了,可聶譯委實是忍不下去了——“誒誒,虞央,人家週一譯讓你叫他全名呢!叫什麼‘一譯’?難聽死了!”
“看看看看,有人吃醋了。”週一譯扁扁嘴,眼裡帶著淡淡笑意,“聶譯啊,不是我說你,我你都不放心嗎?你放心,這‘朋友妻不可欺’的千古道理我還是懂得。”
虞央小小害臊了一把。沒想到這周大公子看著溫溫柔柔,說話居然這麼直白。
“哼。”聶譯倒是挺傲嬌的。
週一譯又看向虞央,“姑娘,請問可否給鄙人個機會邀你吃個便飯?”週一譯覺得面前這姑娘還挺不錯的,就是腳……
聶譯拍拍週一譯的肩膀,“不用了,該我和虞央請你。”
虞央趕忙附和,“對啊對啊,怎麼也得我和聶譯請你呀,就當是為你接風洗塵吧。”
兩位都如此說來,週一譯也沒反對。只是在動身前趁著虞央不注意,偷偷對聶譯道:“好是好,就是比不得君儷。”所以,聶譯你是該去看眼科了麼?
這虞央姑娘哪裡能比得上王君儷?臉蛋?身材?學歷?家庭背景?
在週一譯心裡,王君儷無論什麼都好。聶譯沒生氣,輕飄飄瞥一眼好友,低聲:“週一譯,你還是沒長大。”
週一譯眉峰一蹙,剛想再說點什麼,忽然見走在前面的虞央笑著回頭看向聶譯,她嘴角噙著溫暖的笑意。在長相等許多硬體方面,虞央確實不如王君儷,她看上去也只能叫順眼,叫舒服。
聶譯快步走上前拉住虞央的手,眼裡柔情似水,“隔幾天,我去你家吃頓飯。你不知道啊我最近一想到虞媽媽做的醬豬蹄,那口水啊就忍不住直氾濫……”
“行行行。”虞央開心應下。
……
真好。
週一譯低下頭,笑了。
他手機裡很多張王君儷的照片——微笑的,生氣的,難過的;高的,喝醉了酒發酒瘋的……可,沒一張眼裡有他週一譯。看著面前的兩個人,週一譯感概無限。
一頓飯吃了差不多兩個小時,吃到虞央最後只能盯著聶譯和週一譯這兩位大帥哥發呆出神。
為什麼怎麼久呢?
——吃火鍋,能不久嗎?
虞央撐著下巴看著自己眼前這兩位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心裡是不斷地嘆氣:唉唉唉,就不該來吃火鍋的,這下好了,這兩個大男人人高馬大的,最後咋帶走?
將手裡的啤酒瓶重重放下,聶譯眼裡全是火花,“媽的!週一譯你給老子說清楚,為什麼王君儷都回來了,你還沒回來?”
“我這現、現在不是都、都回國了嘛……”週一譯醉得吐字都含糊了,“——嘿,那邊的姑娘長得挺嫩的嘛!來來來,到哥、哥哥這邊坐坐!”
虞央不解地指指自己,“我?”我天,這週一譯真是醉的太厲害了!這是連人都不認識了?
週一譯剛笑眯眯點了個頭,就被聶譯一巴掌揮上了腦袋,“傻逼,那是你嫂子!想啥呢!”好嘛,還算沒徹底喝醉。至少啊,還知道虞央是自己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