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的,我跟在兔子後面躲躲藏藏的去見丁小雨,為了避免被警覺的兔子發現,臨從宿舍出門的時候,我還拿了一隻胖熊剛買給他馬子的長筒絲襪,我心裡盤算著,要是萬一兔子回身,我就把絲襪套在腦袋上,扮演一次“絲襪蜘蛛俠”。
總算來到了望夫崖,留意著腳下,避免踩到有些不文明的人隨便拉出來的大便,我精心選了個隱蔽的地方,開始了對兔子和丁小雨的偷窺。
我選的這個地方是在假山後面,藉助假山可以擋住我的身體,而假山上的空隙又可以讓我清楚的看到他們兩個的舉止,由於距離也不遠,所以,他們的談話我也聽的一清二楚。此時,我真有些佩服自己了,我要早生幾年,趕上打鬼子或打國民黨反動派,最少也能幹個游擊隊長。
丁小雨和兔子見面後先是握了一下手,兔子這傻小子握完手還習慣的往自己後腦勺摸了兩下。接著,兩人便保持距離的坐著在了石頭臺階上,兔子從口袋裡掏出了那張寫著詩的白紙遞給丁小雨。
丁小雨默默的看著,猛然抬起頭問兔子:“這是從哪抄的?”
兔子做了個十分誇張的痛苦表情,仰天長嘆:“蒼天哪!大地啊,想我風流氣死唐伯虎,文采蓋過祝枝山的人物,怎麼會幹抄襲這麼下流的事情那,我外號又不叫小四!這是我寫的,為你寫的。”看著兔子這番作秀,我在心裡暗自誇獎:這小子不去演戲真呆了材料了,連撒謊都撒的這麼心安理得,估計他有一天進軍娛樂圈,梁朝偉也要少拿好幾個影帝。
丁小雨露出好看的牙齒衝兔子笑了一下:“看不出來你還有這水平,除了略微**點,這句子還真不錯。”
兔子:“你平常都是這樣夸人嗎?聽著怎麼跟打我耳光子一樣,說句痛快話,這詩你喜歡嗎?你要喜歡,我天天給你寫。”
躲在假山後面的我此時在心裡問候了兔子的祖宗已經不下100遍了:“我靠,你說的輕巧,你討好丁小雨的詩可是我殺死上億個腦細胞換來的,你小子連煮雞蛋都不捨得給買幾個,真要每天寫一封情詩,我就每天宰你一隻紅燒冰糖肘子。”
雖然這樣想,我還是豎起耳朵,聽丁小雨的回答。
“情書這玩意,多了就俗了,有時候,只要一兩句話,就能讓人感動,比如最浪漫的事,就是慢慢陪你變老啊,比如執子之手啊,我喜歡這些平實的東西。”丁小雨緩緩站起身子,看著遠處,而隨手往後梳攏一下頭髮的動作,不僅是兔子,連暗中的我都看得發呆了。
“你覺得我人怎樣,我一直在暗戀你。”兔子忽然用了一句不太合事宜的話,打破了沉默的氛圍。
“現在說穿了,就是明戀了吧,你喜歡我什麼?難道僅僅是漂亮?”丁小雨這話透著孤傲和自信。
“也許更多的是你的身體。”兔子的這話很顯然是在開玩笑,因為我看到兔子說完話後眼神不敢去直視丁小雨,儘管是玩笑,兔子的膽子還是偏大了點。
“哦?”丁小雨沉默著。
我不知道丁小雨為什麼會很沉默,我覺得她這種驕傲的女孩應該立即轉身走開,如果是再潑辣點的,或許會打兔子兩個耳光子。
出乎我意料的是,沉默1分鐘之後,丁小雨竟然把雙手搭在兔子肩膀上,說:“你可真是個坦白的小流氓,這種話隨口就能說的出,學校裡可沒有哪個男生這樣對我說過,不過這種坦白我欣賞。”丁小雨的臉上竟然綻開了美麗的笑容。
“你的前幾任男朋友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都是無一例外的學習好,但家裡窮,這些人雖然很優秀,但迫於家庭的壓力,不會給你任何的情調,而你這種美女,是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來寵的,相信這也是你不停更換男朋友的原因。對嗎?”兔子嬉皮笑臉的說。
丁小雨臉色陰沉了一下,但很快的那絲不愉快就消失了。
“也許每個女孩子都很俗,可也許俗不到你想象中那樣,我知道你家裡條件不錯,人也長的英俊,給你個機會!”丁小雨的話明顯的是在鼓勵兔子,漸漸的,兔子的頭已經靠近了丁小雨,兩個人默默對視了片刻竟然吻在一起。
此時,我的心裡竟然有一陣失落,這種失落連我自己都沒什麼理由,如果非要找個理由,也許是我在吃醋,這麼漂亮的姑娘,怎麼我就沒有福氣消受呢?而隱藏在我內心確有更深的一個聲音:丁小雨在我心裡從第一次見她就構成了美麗純潔的形象,而此時竟然蕩然無存了,這種夢想被打破的事實,是我失落的主要原因。
心情一下子壞了起來,於是,我覺得自己又開始了習慣性的自閉。這時候的我不願搭理任何人也不想做任何事,套用流行的話叫做:別理我,讓我就這樣繼續傻逼吧!
悄悄的,我溜回了宿舍,不同的是,回去的路上,我把帶的那絲襪套在了頭上,不顧路上的人指指點點,反正你們也不知道我是誰,在臨走進宿舍的門口,我才把絲襪從頭上扯了下來。
兔子在一小時後回來了,我齷齪的猜想這半小時也許他跟丁小雨來了一場野戰。“這個**。”我暗自罵著丁小雨。
一進門兔子就大喊著對我和胖熊說:“太容易了,丁小雨被我拿下了!我們熱吻到剛才。從此我將被載入學校的史冊了!”
胖熊不屑的說:“拿什麼證明啊,我們還不知道你,吹吧!”
“兔子說的是真的,沒吹!”我脫口說道。
“你怎麼知道!”他們兩個竟少有的異口同聲。
“我看……”剛想說“我看見了”我猛然意識到不能暴露自己剛才跟蹤兔子的事情。
“我看是因為我的詩寫的好。”猛然中我憋出這句話。
“哈哈哈!超人你真幽默,你寫的那玩意丁小雨不感興趣,她說喜歡什麼執子之手之類的。”兔子看著我。
“給我把刀我就閹了你,利用完我還說我的詩沒作用,不管,沒作用你也要給我買條中華。”我決心痛宰兔子,來發洩自己的心理不平衡。
“行,哥們心情好,答應了。”兔子從兜裡摸出600塊錢,甩在我**。
“胖熊,別忘了你欠我的茅臺,胖熊!”兔子反過頭來,就拿自己和胖熊打的賭來要挾胖熊。
“我說的追上丁小雨代表你們兩個上床。”胖熊被逼急了,衝兔子使出了連環殺招。
“行,算你狠,那你等著,半個月後我讓你心服口服。”兔子笑嘻嘻的說完這句話哼起了流行歌曲,隨後,兔子和胖熊約定,如果兔子能拿來丁小雨的胸罩,就證明胖熊輸了。
時間飛快的過著,此後,每晚兔子都要到很晚的時間才回宿舍,回到宿舍的兔子有時候會拿回一些丁小雨小時候的照片,有時候回告訴我們他和丁小雨去看了電影、吃了必勝客。
直到過了半個月的時間,有一天兔子回來之後,手上拿了一條粉紅色的胸罩。
“看吧,這是丁小雨的,如果還不信你就去問她吧。”兔子把那個胸罩舉在胖熊面前,胖熊瞪大眼睛半晌才回過神來。
“你小子真的把丁小雨禍害了?”我走過去一拳擂在兔子胸口上,打的他喘不過氣來。
“你輕點啊,超人,替我高興也不能謀殺我啊!”兔子捂著胸口說。其實,我自己清楚,是一股莫名其妙的無名火讓我刻意出重**了兔子,我是在發洩。
很快的,整個校園已經傳開了兔子和丁小雨的戀愛訊息,而胖熊也只能兌現自己當初的那份賭注,後來,兔子乾脆不回宿舍了,因為他已經在外面租了房子和丁小雨同居了。
在這段時間,我依舊想不明白兔子為什麼會不費吹灰之力而追到丁小雨,在我的潛意識中,第一次見到的丁小雨,完全是我心中的女神,跟頻繁更換男朋友和被兔子半月拿下的“**”沾不上邊,直到一個下雨天的來臨,我深刻了解了她,那天是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