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一天,老公回家對我說,最近一段時間,他會很少回來,原因是王芳意外的懷孕了(王芳是他原配的妻子)他說他沒離婚,總該盡一盡丈夫的職責吧,誰知她的病卻意外的治好了呢?我說不清我當時的想法,一種失寵的感覺油然而生,我總覺得男人都一個樣,吃著碗裡的,卻還要盯著鍋裡的,一個字:貪。
儘管他如此這般的安慰我,在內心我卻始終抺不掉那片陰影,我願意把許多原本要訴說的故事埋藏。我願意讓心成為包羅一切的墳場,但我還是要跟你說,有時候生活真的很沒有意思,這裡面有許多無奈和許多不美好,如果一切從頭開始有多好。
我無一技之長,又有兒子,要用怎樣的方式生活,這是我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如果離開,我將要失去什麼,如果留下來,又將會是什麼,一想到死可以一了百了,就有一種英勇就義的未路心情,有點像譚嗣同赴菜市口弄場所賦詩中的話“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又有點像秋瑾寫下“秋風秋雨秋煞人”棄筆一樣勇敢去面對一切,我可以像秋風掃落葉那樣隨意而冷酷地操縱自已的命運嗎?我能夠捨棄老公和兒子嗎?我那時就有一種往南牆上猛撞的血淋淋的自虛的勇氣,這種病態的勇氣在好幾年後我才明白它來自那裡,它來自絕望。
它跟一個叫曾小春的男人有關。
在感情裡的人,要花多少時間相互瞭解?有人用幾十年才發現對方愛的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有人才簽下結婚證書就急著離婚;也有人不管了解多少先上床再說。
我當時真的很想哭。
就失聲的哭了。
在那段時間裡,我有意無意的將電話放在家裡,或者回避接他的電話,有時他也挺生氣,但他無理,到最後還是隻有妥協投降。
我記得有一天他回來,我和亞亞不在家裡,他忙打電話問我們在什麼地方,我說我和兒子在外面吃飯,他問清了位置很快就趕過來了,我說你與我們在外吃飯你不怕?
他陰沉著臉不說一句話,只說他忙了一天到頭來卻沒有誰給他一個溫馨的微笑,我只顧著給亞亞餵飯,對他要理不理的樣子,他索性連飯也不吃了就坐到一邊去抽菸,等兒子吃完飯我就陪兒子到江邊的河灘公園去玩,他找地方將車停好,帶著兒子在草地上席地而坐,倒是我在一旁顯得倒像是多餘的,亞亞玩累了就在曾的懷裡睡著了,夜顯得有點深了,我身上開始有點冷的感覺,我起身向他停車的地方走去,因為他抱著孩子,所以我就得開車了。
我走向他那無級變速的車子,點火,放手剎車,掛前進擋,打轉向加油,將車朝A城家的方向開去。
當晚我將背對著他睡了一夜,任憑他怎樣百般的哄我,我也不理他。
就真沒有理他。
我記得那段時間我作了一首詞是這樣寫的:留人不住,醉解駕車去,一縷習塵疾駛,過盡街道深處。路邊人側觀無數,此恨薄情一別,此後聯不堪休,怨無度。
我那時候真想如果他是全部屬於我的男人,就算他是一個禿子,甚至殘疾也無所謂,我至少可以光明正大的愛他,而這所不屬於我所能正大光明的愛,就是一種折磨人的大腦和身體的工具,那種要死要活的感情過後,是迷芒和徘徊的時候,我的信念再一次一次的被擊垮。
真的會垮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