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節
第134章 官司纏身
當施希安匆匆從隔壁城市趕回來到警局保釋妹妹的時候,就發現妹妹已經抱著頭縮在警局角落的椅子小角里,誰叫也不理,誰問也不說話了,安撫她的女警員正端著茶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滿室的警員也侷促著等待著嫌疑人近一步的狀態反應,然後就等來了嫌疑人的監護人,不禁開始侷促起來,畢竟他們將人帶來的時候還是好好的,如果監護人以他們施行強制性迫使嫌疑人合作為理由向他們上司進行投訴的話,他們也是毫無辦法的。
好在,著個男人的臉色雖然不好,看他們的眼光好像也想將他們全殺了的樣子,但總算是個冷靜的男人,一句話不說,先去安撫精神受到嚴重打擊的妹妹去了。
“希寧?希寧?是我呀!”
“呃?啊……哥……哥……”
她這個時候好像才又一點反應,直接抱著哥哥就不撒手的哭了起來,並且一個勁的表示著自己清白。
“哥!你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那樣的狀況,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怎麼了竟然記不起那天被綁架之後的情況,我也不知道什麼失蹤人口,更不記得自己竟然曾經傷害過堂姐,那些事他們說都是我乾的,可是我真的沒有,沒有感覺也不敢相信真的會那麼做,你相信我,一定要相信我。”
她哭的淚眼婆娑,整個身體都在發顫中,好像糾結了很長時間依然沒能從自己的腦中找到合適的答案,可是她一直的表示自己絲毫不知情又沒有人會相信,如今見到自家親哥哥了,所有的委屈和恐懼全都來了,一時間哭的誰都擋不住,很快就將施希安的襯衫給染溼,施希安只是心疼的將她攔在懷裡,柔聲的安撫著。
“乖!沒事的,哥相信你,你也相信哥,這件事很快就會解決,很快就會沒事的。”
之後,略和警局交流一下,他先將人帶回了醫院,前後事發不過三四個小時的時間,希寧的精神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擊,一下子,本來近來就更加消瘦的女孩子精神看起來更加的消瘦了,讓人看著就心疼,而最令她苦惱的不是這些外界給她的紛擾,而是她強迫自己去記憶,而再也無法尋回的,流失掉的記憶。
第二天,席宮墨以警方強制性帶走公司正在醫院養傷的藝人,以及隨便將不實影片放到網上宣傳對公司重點培養的藝人造成精神和名譽損失以及經濟上的損失為由,將d城警局以及最初宣傳這個影片的“部落格網站”告上法庭,同一時間對外媒體公開一定會不惜代價追究到底。
隨即,施希安在第二天也請名嘴律師向d城地區最高的行政機關投訴,d城警方強制性將在院養傷的妹妹帶到警局進行強制性的詢問,更步步揣測性的對重傷中的病人進行精神催逼,以至於造成妹妹精神上的錯亂損傷,並且對網路監管部門也提出訴訟,網路監管部門讓這種影響網民風氣的東西招搖大擺的顯示在市民面前,是不是代表著更多有辱市民聲譽安危的影片網路都不會去管去問?要求,不追查出投放影片的主謀,以及那些跟著起風混淆視聽的媒體對他妹妹不公開道歉,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一時間,因為一個影片引發的新星緋聞糾紛正式發展成行政官司案件,在國內,更在d城如火如荼的進行著。
席宮墨和施希安在d城本來就是一個高調一個低調的兩大人物,他們紳士的時候絕對有紳士最好的風度,當難纏的時候,也有人遇到過,也絕對不是三兩下就可以擺平的人物,換言之,他能待你如至交好友,也能在不願意時棄你如律,所以,沒有人願意在不能成為這兩人朋友的情況下願意去惹怒這其中的一人。
何況今天d城警局和“部落格網站”一連得罪了兩個同樣難纏的男人,這就不得不讓人們為這兩個部門的高管頭疼了。
於是,本來成為眾矢之的處於弱勢的希寧一下子因為這兩通實際上合成一宗的案子,將她的形勢大大的提升了。
事態嚴重,還有幾宗人口失蹤案關聯著,行政部門警方上級都關注了這起案子,媒體市民更是睜大了眼睛等待這個案子的事態發展,於是d城最高人民法院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了司法處理小組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原告被告訴訟案件整理妥當,兩方律師也均到位,事情發生的第三天,所有有關係的人就都被傳訊到庭,包括舊工廠的主任,以及影片中唯一清晰的知道有關於施家的人。
文詩陪著希寧在原告臺上,旁邊坐著的除了席宮墨和施希安分別請來的兩個合作的律師,席宮墨和施希安也分別在她們兩邊坐著陪審,後面還有西拉艾豐等和他們關係好的一些朋友陪審,對面是被告的警方網站以及兩個傳媒公司的代表。
因為有關市民的強烈要求,要第一時間最先看到最真的案件結果,所以案子實行的透明化的審訊方式,除了必要的陪審團其他的都是權威的媒體代表在旁做著現場直播。
當一切流程進行完畢後警局強行帶走傷患嫌疑人的案子,以新警員血氣方剛不熟悉提審嫌疑人的流程為由,由d城警方的最高管理向受害人道歉最先告一段落;一個小時過去了,外面的媒體爭先報道里面自家傳出的今天的審訊結果,一方面發揮著誇張的想象力再做真實報道之後的參水更具吸引力的報道。
而裡面,雙方律師粗槍舌戰,為各自的當事人辯護著,同樣的,一方律師團對戰兩個強勁的年輕律師,也絲毫佔不到什麼先機,就如同,這兩個年輕律師所代表的那兩個男人一樣,在律師界,也是輕易不能讓人撼動的。
到了影片這一觀點,監管部門和網站的人員對於受害人的傷害首先也做了第一步的道歉,但是關於監管不嚴推廣不良資訊這些罪名卻怎麼也不肯承認。
網路是自由的國度,一般不是宣傳恐怖勢力暴力分子和煽動民心民怨基本是是不會被禁市民的id的,這點可能是他們監管部門的不足之處,同樣也是沒辦法避免的網路漏洞所在,不然現在網路上也不會出現那麼多病毒,傳出影響民風的汙穢資訊了。
至於負責找出投放影片id的資訊卻怎麼也不肯退讓。
“市民有權在網路上傳播無關於國家利益煽動民風的任何資訊分享和傳播,我們也有權保護市民的id資訊以及個人資料,原告方的要求過於過分,請恕我們無法配合!”
“監管部門也應該有核實傳播資訊的真實性吧?這種損害人身聲譽的訊息也一律被預設嗎?”
“無風不起浪,閣下又怎麼能夠確定今天的事是憑空而來?”
“單憑這句,我們也完全可以再控告閣下接下來的一個人身傷害罪吧?”
“原告律師原來是靠著揣測判定案情的呀?”
“是被告律師給了我們揣測的理由了才對。”
“不管怎麼說提供網民的id地址和個人資訊是相對違反規則的,我的當事人不會允許。”
“是怕拱出那個人會為自己招來麻煩還是說閣下的當事人不捨得那個人來面對這麼多譴責的目光?”
被告律師拍案而起。
“單憑這一句,我們也可以起訴閣下一個人身攻擊罪!”
“網路管理法也提出,當司法機關涉及網路調查時網路協管部門有責任提供全方位的配合,雙方提供應有的證人和資訊本來就是案件審訊中正常的程式,我們提出疑問並且有完全的依據,閣下又有什麼充足的理由來駁回,不能提供造事者的基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