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問我,你為什麼要寫這樣的一部小說?
我佔用我的大部分時間去寫這樣一部或許永遠都不會發表的小說,在別人眼裡看來是很可笑,甚至有些荒唐。寫作不是我的職業,即便我曾經幻想著走進這個行業,但是卻發現自己知道的東西少之又少,就不去賣弄了。周圍的朋友都知道我崇拜周杰倫,而且非常崇拜,只有我知道我的崇拜並不盲目。人在人生的許多階段都要去面對很多對的、錯的事情。而我也堅信,人就應該是什麼樣的時間去做什麼樣的事。上中學時,謝霆鋒風靡大江南北,男同學開始瘋狂模仿,女同學醉倒一片。那個時候我也不過是十三四歲,正是開始追星的年齡,當然也是花痴裡的一種。於是知道他和王菲在一起很不爽,就連那年王菲在瀋陽開演唱會都期望演唱會不要成功,然後謝霆鋒就會甩她而去。現在,真是為那樣的想法感到可笑。當時還很迷戀班級裡有點像謝霆鋒的男生,差點連中考都沒有過。
還好,我的命很好,到了高中,不會那麼幼稚,但是也沒見成熟多少。那個時候周杰倫崛起,事實上,他早就有成績了,只不過很多人還沒有辦法去欣賞他的《雙截棍》,當音樂盛典候選名單上同時登著謝霆鋒和周杰倫兩個人的名字時,我們還會開啟舌戰,我希望霆鋒能拿最佳,而我的同學希望是杰倫。差不多這樣的狀態持續了三年,辛苦而又知足的學習和生活。直到高考結束,知道自己過了追星的年紀了,上大學要完善很多東西,無論是知識還是人格。於是對任何東西的評價都變得比以前客觀,漸漸的,慢慢懂得自己需要什麼東西。學識、戀愛、未來的工作都是靠追求而得。或許方式不對,以至於在大學還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就是把任何事情想象的太美好,對愛情有過太多的期待。
我喜歡有智慧而又努力的人。周杰倫就是這樣的人。他離我很遠,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不知道我是誰,即便知道,也會是傑迷兩字一筆帶過。當我在大學仔仔細細的聽了他的歌,我發現他真的不簡單。我想為什麼我們會在某個時間段去喜歡一個人,崇拜一個人,就是因為她或者他身上有著我們所缺少的東西,我們需要有這樣一個標杆去克服我們自身的弱點。於是,我關注了周杰倫,受我影響,我身邊很多人都在注意他,此時,大江南北欣賞他才華的人越來越多,這就是杰倫無與倫比的魅力。這一切不僅僅是他要將華語音樂做強,他要讓外國人翻唱中國的唱片那麼簡單。
在剛畢業找工作的日子,巨大的落差讓我無法去找個支點讓自己平衡,所以謝謝周杰倫,他的歌、他的努力讓我知道只要肯努力,一切都會ok。中國,像周杰倫這樣的人很多,不會是他一個,但是他是一個標誌,是值得尊重的標誌。此刻,拋棄媒體娛記,我們客觀的見證一個人成長,他真的很了不起。
我記得有一次在校內上寫了一篇隨筆,素素對我說:“第一次寫我,第一次說我好話!”我知道一直以來也沒有為素素寫什麼東西,這篇小說素素一定會喜歡,因為我會將她寫進去。她是我在大學唯一的同性知心朋友,這樣的友誼不是不敢淡忘,是怕遭天譴。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