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逸急急忙忙地從副駕駛室換到駕駛室,又把雷哮天扶到剛才自己的座位,一急起來,早把剛才雷哮天的吩咐全忘得一乾二淨了,手忙腳亂地在車上找起刀子來。
找刀子幹嘛?當然是割自己一刀,喂雷哮天喝幾口自己的神奇血液了!
這時候的戴逸哪還顧及被雷哮天發現自己的祕密,只一心想著救人。
“噓!”
“噓、噓!”
戴逸雖然心亂如麻,可耳力猶在,聽見這幾聲“噓”聲,頓時停下,才發覺雷哮天正眯著眼看自己,“你這丫的!還不開車、在找什麼?”
戴逸這才知道雷哮天原來是在裝死!心一寬,頓時聞出了那些“鮮血”原來是蕃茄汁!
“我擦!你奶奶的!你這小子的演技比老子還要好!”戴逸定下神,忍不住罵了一句,也不找刀子了,把車子啟動,向著軍營方向駛去。
“呵呵,剛才你的叫聲也不賴……我聽得出來,是真心實意的。”還在“伏屍”的雷哮天輕聲說道。
“天哥!天哥!你不要死啊!啊啊啊!”
吉普車一路狂奔,駕駛室內傳出戴逸猶如狼嚎的叫聲。
終於離開“案發現場”好遠時候,雷哮天才坐了起來,用手指往太陽穴一抹,“如果用一把槍就能把老子輕易搞掂,老子早死上十次八次了,想當年,老子在越南……”
他還沒說完,戴逸已經打斷了他,“停!我可不想聽你的想當年……問題是,你不用派人追蹤那個殺手?”
雷哮天掏出支雪茄,叩了一下點燃,“我為什麼要追蹤?一個小小的殺手,我用手指頭就可以捏滅了。我要知道的是幕後那些人。”
戴逸還想再說,可想了想,又發覺他說的對,不過就一個殺手罷了,莫說雷哮天,就是自己遇上,只要有所提防還真不是一盤菜。
若是現在去跟蹤,說不定還會打草驚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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