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僑縣縣委辦公室收到一份來自北京的傳真。傳真稱僑縣金銀三廢回收提煉,擾亂了國家的金銀市場,現要求立即禁止。
縣委辦公室主任曹文龍見了,大吃一驚。他手持傳真立即上樓輕叩李書記辦公室的門:李書記!北京急件。
李書記接過主任手上的傳真,掃視一下,也皺起了眉頭。但他馬上恢復平靜,叫小曹坐下,然後問,發來多久了?還有其他人知道嗎?
曹主任在書記對面坐下回答說,剛到,我馬上送來了,現在只有你我知道。
李書記吩咐此事絕祕,暫到你我為止,以免引起恐慌,我們縣裡的冶煉老闆都嚇怕了。
曹主任試探地問:“書記,你說這個傳真與武裝走私黃金案有關嗎?”
李書記:“肯定有關,我正要和你討論這件事。你考慮問題周到,有什麼說什麼,別保留。”
曹文龍任縣委辦公室主任三年了,協助李書記處理過很多棘手的問題。李書記碰到一時把握不定的事,喜歡和他討論。
曹文龍說:“老關、老曾和兵古捅了個大漏子,你看,全國好多報刊都報道了,美國之音在案發當天就發了訊息。”
李書記說:“這三個膽大包天的傢伙全世界出名了,也害得全縣冶煉人惶惶不可終日。但他們的案子與其他冶煉人的走私完全是性質不同的兩碼事。首先我們要清醒頭腦。”
曹文龍:“上面不知實情,扯到一起了。”
李書記拿起傳真:“這件事我們要穩住陣腳,不可輕舉妄動,淘金人受不起驚恐了。他們遠在北京,根本不瞭解我縣三廢回收的情況。”
曹文龍:“李書記,武裝走私黃金案放一邊不說,有些不法之徒也確實幹過一些危害國家,坑害廠家的事。這也傷腦筋。”
李書記:“三廢回收要看主流,他們變廢為寶,造福社會,功不可滅。”李書記越說越激動,“我認定發傳真的那個人遠在北京,根本不瞭解下情。他到過僑縣嗎?他到過金銀湖嗎?我在金銀湖蹲點,我在他們中間生活了三年,我是共產黨員,是黨的幹部,我懂原則,也懂政策,懂法律,我看僑縣冶煉不僅沒犯政策,而且對國家有很大的貢獻。”李書記說著,拿起筆在傳真上寫下:此件不下傳,到此為止。
李書記點燃一支菸,又點燃一支菸……辦公室裡煙霧瀰漫,李書記在瀰漫的煙霧中思索著。其實,自日亮冶煉廠開業回來後他便一直在思索:怎樣使僑縣冶煉業合法化?怎樣使淘金人成為有孃的孩子?前段時間因公務繁忙,沒能靜下心思考;如今,“傳真”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不得不作決定了。
掘指算來,僑縣三廢回收業重新興起己近15年了,同是金道,走出不同的鍊金人:有走正道的成功者;也有走歪道的發財人。僑縣的金屬五光十色,僑縣的淘金人或說淘沙佬也五光十色。用辯證法看,這很正常。但總的來說是走正道的多,發歪財的少。前段抓走私,那是依據政策,那些張貼在縣工商局和縣公安局宣傳欄裡有關金銀管理的政策中,有兩條李光明一直倒背如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國發[1983]95號)第3條第一款(一)項規定:擅自收購、銷售、交換和留用金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強制收購或貶值收購。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並處罰款,或者單處沒收……
嚴厲打擊倒賣黃金走私的犯罪活動,公安、工商、海關等部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打擊倒賣走私黃金犯罪活動的通知》【(87)公發24號】精神處理:走私黃金凡累計50克以上者,可視為大案處理。
金銀交易是禁區。金銀湖人生產的金銀只能交人民銀行僑縣分行收購。僑縣人超越這個界限銷售便觸犯了禁區,國家可按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工商局行政處罰或沒收。僑縣人運用祖傳的冶煉工藝,從三廢中回收金銀,變廢為寶,這本是一件好事。提高了國家的含金量,增加了國家稅收,活躍了城鄉經濟市場,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多少年來,確實有人兩眼盯著他們的黃金和白銀,使得淘金人象做賊一樣,正正當當的收入卻虧得不明不白,長年的積累毀於一旦。金銀湖的人輝煌過,威風過,但也同樣狼狽過,苦惱過;他們也曾為此呼籲過、奔走過,但徒勞無功。為此,縣委曾經下令僑縣人生產出來的黃金和白銀在僑縣境內交易,不準抓。但不久上面下文:限額收購。金銀煉出了總得出售,於是,金銀走私應時而生;一方面是設法走私,一方面是依法緝私;僑縣縣委縣政府規定僑縣境內不準抓,但過了僑縣,淘金人照樣難逃劫難。為此,引發了多少官司,打來打去,吃虧的是淘金人。別說他們手中持有這樣那樣的檔案。黃金走私是犯法,犯法就該沒收,罰款。即便那些已經勝訴的官司也不能執行。結果,本錢丟了,上訴費賠了,人也東奔西跑撞得焦頭爛額。
淘金人真的犯了法嗎?他們犯了什麼法呢?金銀湖淘金人在收購廢料和銷售黃金白銀的時候,是有些不循規蹈矩的地方,甚至有違法的行為。但哪行哪業不出現違法的現象呢?再說,83年和87年的金銀管理政策也應調整了吧!現在是92年了呀!看來,僑縣的冶煉行業、這些淘沙佬該尋找一把保護傘了,不然,在百業待興的時代,會被槍殺。
不過,話說回來,就僑縣方面而言,政府一直持保護態度,公安機關也好,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好,開始下手有點重,但越到後來越沒按章辦事。因為完全按章辦事,僑縣人生產黃金白銀的速度永遠夠不上抓的速度。僑縣的冶煉業會因此毀滅,僑縣淘金人至少有三分之一夠判刑坐牢。當然不抓也不行,因為上面有政策。怎麼說呢?就是常說的“睜隻眼閉隻眼”或“橋上過人轎下過水”吧!淘金人是沒孃的孩子,但僑縣政府,公安,工商把他們看成是自己的兄弟。李日亮,陳大貴他們的走私情節都該判刑坐牢,但沒判沒坐,金銀湖沒一人因走私判刑。不料譚兵古他們搞出個轟動全國震驚世畀的黃金武裝走私案,一傢伙驚動了中央,波及整個冶煉產業。他媽的,也的確傷腦筋。
瀰漫的煙霧中,李書記拿起話筒,一下一下地點撥電話:喂,日亮嗎?我是李光明,……
李日亮接到李書記的電話時,正在和鎮黨委陳書記商量給全鎮五保老人送過年慰問金的事。一聽李書記叫他馬上到,越快越好。他對陳書記說,李書記肯是有急事找我。要我馬上開車過去。快過年了,這裡是一萬六仟八佰塊錢,全鎮168個五保老人,每人給100,請你代表我送一下。
陳書記:李老闆,你名氣越來越大了,投資搞點慈善事業也好。人生在世,不就是圖個青史留名吧。這個錢,今年,最好你自己去送,我要縣電視臺來錄相,在縣內宣傳宣傳。
李日亮:沒必要,這個事我有思想準備,堅持每年都表示一下,我必須馬上走。
李日亮走到自己小車旁,兵古老婆帶著兩個小孩攔住。日亮問她有什麼事,快說。我馬上要走,時間很緊。兵古老婆說不知兵古犯了多大的法,聽說要掉腦袋。你能不能替我向縣裡書記求個情,好歹留他一條命。日亮說弟嫂,話我會傳,但這事不歸書記管。過年了,好好帶孩子過年吧。說著從身上掏出一疊錢,分開兩半塞在兩個孩子手裡又叫了聲弟嫂,兵古弟法是犯大了,急也沒用,但一時半刻也決不了,聽說複雜得很呢。過年,過了年再說吧。兵古老婆叫兩個孩子謝了日亮,又囑咐日亮把這事放在心上,日亮只好應承。
李光明是在自己的書房裡接見李日亮的。其實也不算接見,他倆關糸很融洽,非同一般。
李光明把一盒已剩不多的“555”牌煙推給日亮喊:抽!李日亮也掏出一盒“555”牌煙丟在桌上說我也是抽這個,勁大。找我什麼事?李光明把傳真推給李日亮說大麻煩,你看看。李日亮看了一遍也說,的確是大麻煩,下面是你批的。李光明點點頭,感慨萬千的樣子,說改革開放以來,僑縣的冶煉十多年了,至今沒合法,正正當當的事業,倒象做賊一樣。
李光明的話正好觸在李日亮的痛處,說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三廢回收是金銀湖的老祖宗創下的奇蹟,國家得益最大,本應受保護、受重視、受獎勵。可是這幾年,淘金人找貨擔風險,煉貨流黑汗,賣貨還躲躲閃閃,好多人已沒法幹了,為什麼?他是個沒娘崽,到處受欺負。
李光明突然站起來:“該找一把保護傘了,正正當當,大張旗鼓地幹。要不然,你的廠子保不住。”
李日亮:“保護傘?”
李光明:“我己回執傳真過去。僑縣的冶煉業不但不能禁,還得做大;我必須承諾自己講過的話,堅決不禁,即使我不當書記,交待下屆書記也不能禁。但不能硬頂,必須透過正當的手段使僑縣冶煉合法化,讓他變成有孃的孩子。我寫了個申請報告,向省分行申請成立僑縣金銀回收公司。只要可以經營金銀,一切好辦了。這個事要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簽字蓋章,你去跑,我全力支援,不要怕花錢,批准之後,金銀回收公司由你掌事。我叫你來就這事。”
李日亮也站起來,兩眼放光:“真能這樣,冶煉人都會高興。”停了一下,又說了譚兵古的老婆找過他想保住腦袋的事。
李書記擺擺手說:“兵古是真正犯了國法,而且犯得太大,我們管不了。他那案不能與金銀湖的冶煉混為一談。他想上天堂,是自然的;他要下地獄,也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