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豪門第五十六章孫立:“周易,你覺得我會為你小舅子的事情而顛倒黑白,寫一些違心的東西出來嗎?”“違不違心這事情不好說。”
周易從椅子上站起來,在辦公室慢慢走了幾步,“按照法律上的說法,在法庭沒有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我們也相信他們是無罪的。”
孫立冷笑:“可我看到的事實是有人被打死,而有人畏罪潛逃。”
周易搖頭,“畏罪潛逃?既然法律都沒最後界定誰有罪,那就不存在畏罪潛逃的事情。
而王宛本僅僅是不願意接受執法機關的問訊,事情就這麼簡單。”
孫立搖頭:“我覺得我們這個問題沒有任何意義,事實勝於雄辯。
當然,為你寫稿子的事情我是半點興趣也沒有。
如何沒什麼事情,請允許我告辭。”
說完這句話,他便站起來準備離開這裡。
“請等等。”
周易攔在孫立面前,“孫先生,如果你不願意談大道理,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談一些實質上的,雙方都感興趣的東西呢?”孫立站住了,冷笑著看著周易:“實質,什麼東西是實質,金錢?我知道你周老闆有很多錢,而且習慣用錢去收買你所想收買的人。
可我孫立對孔方兄卻沒多大興趣。
只要不餓著,錢對我就沒什麼用處。
而且,我們之間好象有過很多不愉快。”
“你且坐下聽我說幾句話,收買你,我周易還沒笨到那個地步。
你聽說說幾句,如果聽完你還要走,我也不攔你。”
周易笑笑又回到位置上,看了看孫立,這才道:“過去的種種我不想提,反正我知道,你看不慣我。
也很不喜歡我。
不過,說起過去,我估計比你還了解你自己。”
孫立:“你瞭解我?說來聽聽。”
孫立有一種文人特有的好奇心,他想聽聽眼前的這個傢伙究竟能信口雌黃到何等地步。
周易笑道:“你也是個寫稿子的人,現在的讀者看東西究竟想看些什麼估計你比我更清楚。
我們就這個技術性的問題探討一下。
首光讀者一開啟書想看的就是一個熱鬧,一個新鮮。
就拿宛本這個事情來說吧,全世界的人都在喊打喊殺。
你覺得讀者看得多了,還會有興趣嗎?如果這個時候,你跳出來唱反調,為宛本說好話,你認為會出現什麼結果?”“這個不用多說,我地名聲肯定會非常臭,而且會被讀者的唾沫給淹死!”孫立很肯定這一點。
這簡直就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韙。
想不被人拍死都不可能。
周易哈哈大笑,“被讀者罵?不不不,我覺得是被你的同行罵。
讀者才不會到報刊寫稿子呢!你想,所有的人都在罵宛本。
而你去挺宛本。
你想不出名。
想不被大家注意都不可能。
這不就是你想要達到的效果嗎?一個文人,哪怕名聲再不好,不也比默默無聞好一百倍?再說。
寫稿子作文章這事,你只是提出你的觀點,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只要不反黨反社會反人類,又有什麼錯。
所謂言者無罪就是這個道理。”
孫立冷笑:“你真能說,可這事明明是宛本不對,我孫立的眼睛還沒瞎到那個地步,瞎到看不到真相地地步。”
“真相?”周易說:“什麼是真相,真相是由你孫立來界定嗎?還是由那些所謂的記者、撰稿人說了算?恐怕還得由法律來裁決吧?這麼多人,這麼多支筆,眾口一詞群情激奮。
難道真理就真的掌握在大多數人手裡?”“可事實擺在那裡呀!”孫立的語氣很明顯地低落下去。
“事實不事實我不說。”
周易嚴肅地看著他:“現在是個機會,你孫立的機會,和這麼多所謂的名記者名作者鬥上一鬥,不覺得很讓人興奮,很有成就感嗎?”孫立:“好,可以試一試。
也許這事情做起來非常有意思。”
他心中有一種不為人察覺的興奮。
說到底,他孫立對名這種東西還是非常有渴望的。
為了名氣,其他的東西好象可以輕輕放到一邊。
孫立不知道,其實。
周易對他的瞭解非常之深刻,深刻到讓他恐懼地地步。
不日,上海各大報紙雜誌都刊載了孫立地有關於宛本事件的文章。
他還不知道,為了這些稿子能夠順利刊載,周易在底下做了大量的工作。
孫立地稿子總的來說有兩個觀點:一,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應該由誰來界定;二,集體無意識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影響。
第一點的觀點大多來自周易跟他的談話,反正就掐著一點。
現在法院還沒對嫌疑人的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認定,大家就喊打喊殺,是不是不符合民主與法制的初衷。
第二點,孫立說,所謂集體無意識的行為,就是指,公眾下意識地認為只要是死者,他就是可憐的善良地正確的,活著的人便是混蛋,這這個邏輯說不通。
不否認,人們是善良的,習慣於同情弱者,甚至無原則地譴責活下來的人。
這個邏輯也大有問題。
最後孫立又說,希望執法部門能夠頂住所謂的社會輿論壓力,秉公執法,不偏不移。
孫立在文章結束時激動地寫道:“過去,我也曾經參加過許多次公判大會,每聽到法官大人宣讀如下的判詞‘XXX民憤極大,必須從重從快……,時我心中就在滴血。
這倒不是我是非不明,善惡不清。
實在是哀嘆,民意的威力強大到左右法官判決的地步。
這是民意和幾千年來人治地封建傳統對法制的**裸的**。
我不希望再聽到這樣的話。
法律的存在,應該是一種超脫的公正的冷靜的存在。
任何事物都不能凌駕其上。”
孫立的一系列文章一出,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無數人都撰稿或者打電話給報社,譴責孫立這毫無人性的言論。
孫立自然不懼,一一寫文章給予反駁。
一來可以賺稿費,二來又得大名,何樂而不為。
孫立自去鬧他的,周易這邊很滿意他所做的一切。
果然知識才是第一生產力呀,透過孫立這麼一搞。
社會上關於宛本事件的輿論也漸漸地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
不管怎麼說,事情的發展態勢很不錯,逐漸進入周易的預期軌道之中。
現在可以放開手腳去處理宛本地事情了。
說起宛本事件,周易認為最關鍵的一點是要找一個人出來頂罪。
當時的情況是宛本先同死者發生摩擦,然後被死者打,惱怒之下讓手下人動手群毆,到最後打死死者。
宛本當然是罪魁禍首。
可到最後法檢的時候,死者身上的致命傷來自頭顱後腦位置。
是鈍器傷。
當時宛本並未使用器械,所以可以肯定,致命傷來自他手下的保安。
因此,從這一點出發,可以排除宛本是凶手的嫌疑。
現在只需要找一個人出來承認是他用棍子敲到死者後腦,造成死亡的事實就可以了。
其他地人作為從犯,應該沒多大事。
所以找出這麼一個人出來是非常重要的。
想到這裡,周易馬上讓祕書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擋案都提出來,將那些參與鬥毆的保安的資料看了一遍,心中已有定數。
其中有一個叫馬勇的保安進入了周易的視線。
這個人今年三十五歲。
是個外省小地方的人。
家裡很窮。
有一個十二歲的孩子。
他曾經是一個三線企業的工人,後來因為下崗跑到上海來打了幾年工,最後應聘進了物業公司做保安。
據瞭解他地人說。
馬勇這個人很夠義氣,做事非常衝動。
但卻有一條優點,非常顧家,愛老婆,愛兒子。
兩口子剛下崗地時候,他老婆還曾經想過到外地打工,結果馬勇來了一句,“你一個女人去外地做什麼,好好帶好孩子就是了。
我馬勇就算去賣血也要養活你們娘倆。”
馬勇平時非常節約,每月都要寄一千塊錢回家去。
自己的吃用花消是省到不能再省的地步。
這回他也是倒黴。
正好參與了毆鬥,現在被抓到看守所去關了起來。
周易聽了別人地介紹,點點頭,“就他了。”
他叫曾琴過來,將馬勇的資料扔在桌子上,“曾主任,你去安排一下,給馬勇的妻子寄五千塊錢過去,以馬勇的名義聯絡她。
說已經在天富公司給她找到工作了,崗位嘛……就在物業公司做出納好了。
每個月五千塊的工資。
他孩子的學校也聯絡好了,公司出面給他找最好的學校,直到供他大學畢業。
就這樣,你馬上去辦,越快越好。
對了,公司的宿舍還有沒有,給她和孩子騰一套出來。
租金按照最低標準收。”
曾琴知道周易想做什麼,點點頭:“三天之內我一定讓馬勇的妻子和孩子出現在您面前。”
周易點點頭,“你辦事,我放心。”
他摸了摸額頭,感覺心中一陣煩亂。
曾琴很小心地看著周易,輕聲說:“老闆,宛本那裡也太不象話了。”
周易苦笑:“有什麼法子,攤上這麼一個小舅子。
就算沒有這層關係,難道我周易就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手下的幹部被抓不成?作為一個領導者,有地時候,我們應該有擔當,有責任。
不要跟我談什麼正義與非正義的大道理,我的人,出了事,我就有責任去幫助他。
對宛本是這樣,對你曾琴也是這樣。”
曾琴:“你是個好老闆。”
周易揮揮手,“去吧,將事情做得漂亮些。”
曾琴下去立即給馬勇的妻子打了個電話,說馬勇最近升了職,做老總了,讓她來聯絡他的妻子,讓馬勇的老婆儘快帶著孩子去上海同他團聚。
又問了她的儲蓄卡帳號,說是要給她匯五千塊路費過去。
當時馬勇的老婆正在同本單位的人打五毛一個地小麻將,一聽到這個訊息,將信將疑,打電話給丈夫,卻怎麼也接不通。
又問曾琴,曾琴回答說,老總事情多,接不通是很正常的。
您來了就知道了。
馬勇的老婆本以為是遇上了騙子,可下來一查卡,上面居然真得匯過來五千塊錢,心中就有點相信了。
反正這裡離上海也不遠,順便去看看,當成旅遊也不錯。
加上她又是很長時間沒看到丈夫了,心中掛念得緊,於是第二天就帶著孩子坐上了去上海的火車。
坐了八個小時的車,總算到達目的地。
一看天色,已經很晚了。
孩子剛上初中,正是喜歡熱鬧的年紀,一下車就東看西看,見什麼都新鮮。
他笑嘻嘻地對母親說:“媽,聽說爸爸做了經理,好高興啊!”母親:“那是,經理啊,聽說一個月一萬多呢!”兒子吐了下舌頭:“一萬,我的老天爺啊,廠裡的叔叔們一個月才八百多塊。
那得幹一年多呀!”母親呵呵地笑著,非常驕傲。
剛一出站,就看到車站門口,卻見一個女人拿著照片盯著人看。
一見到母子二人,眼睛一亮,上前問:“請問,你們是馬勇的妻子和孩子嗎?”“是,我是馬經理的兒子。”
馬勇的孩子大聲回答。
“好可愛的孩子。”
曾琴摸了摸他的腦袋。
孩子已經十二歲,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很不耐煩地晃了晃腦袋,亢聲說:“我不是孩子。”
曾琴呵呵一笑,“是,你是個小大人了。”
她伸出手接過馬勇老婆手上的行李,“我是馬勇的同事,我叫曾琴。
請跟我來,車在停車場裡。”
馬勇老婆:“我叫黃佳,馬勇呢,他的電話怎麼也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