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緊要的關頭,兮涵還是決定留下寶寶,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離婚協議書上兮涵可以簽字,但是林耀陽的錢和房子,兮涵一樣都不會收。
人不在了,家沒有了,她一個人留在觸景傷情的房子裡,還有什麼意義?
她不要錢也不要房子,她不要林耀陽用物質彌補他對兮涵心理上的虧欠,她要讓林耀陽內疚後悔一輩子,這是他欠她的,無論如何,他都還不清!
兮涵把於嬌約出來,把房子的鑰匙和離婚協議書都給了於嬌。
於嬌看了一眼協議書上的簽字,目光流轉出淡淡的憂傷,再看到房子的鑰匙和林耀陽留給兮涵的存摺後,說道,“房子和錢,你必須收下!”
“我說了不要就是不要!”說完兮涵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兮涵已經把自己的東西收拾好,通通搬回了孃家,兮涵媽媽起初以為兮涵和林耀陽又鬧彆扭了,認為夫妻兩個沒有隔夜的愁,所以沒太在意。
可直到半個月過去了,兮涵又是嘔,又是吐,得知兮涵有了孩子,林耀陽卻一直不聞不問,兮涵媽媽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她要去找林耀陽評理,問個究竟,可是兮涵死活攔著她,只說一句他們離婚了。
兮涵媽媽哭著嚷著作孽,兮涵爸爸坐在沙發上抽著煙,兮涵一個人頹喪的回到房間裡,悶在被子裡不住的哭泣。
隔了兩天,兮涵媽媽越想越不對勁,衝進兮涵的房間,掀開被子對兮涵說道,“兮涵,走,媽陪你醫院,咱把孩子打掉!”
“媽,我自己知道該怎麼辦,你不要管我了好不好?”兮涵眼睛天天腫的像核桃,飯不吃,覺不睡,精神恍惚,臉色如紙。
“你才23歲,現在再婚的人那麼多,你想再找一個根本不用愁,可若是帶個孩子,那誰會要你啊?”兮涵媽媽跟兮涵分析著事情的利弊,厲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