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喜不自勝的牽起樂風鈴的小手又特意為她買了四個包子。結果身上無一文剩錢。大叔將花光賣菜錢的事告訴給了她,也將老婆可能會責罵他的事告訴了她,樂風鈴嘆了一氣,大叔人還算好,回去後要是讓他替自己頂罪可不好。還是自己知趣點吧。誰叫有那麼一句“拿人好處,替人消災呢。”
樂風鈴看的出來,大叔是個頭腦簡單的人,才會事事都要自己提醒,所以知道他不是故意告訴自己有關老婆管嚴的事,只是出於擔心才情不自禁告訴了自己。
兩人安步當車行了一個下午,終於回到家中。大嬸正在責罵兩個約十三四歲的小男孩打破了碗。大叔見後,膽怯的敲了兩下開著的門,瑟縮道:“我回來了。”
大叔藏了樂風鈴半天沒藏住,因為她自己光明正大的站了出來。還在門口對較肥和有些凶惡的大嬸招呼微笑道:“大嬸你好。”
態度是好,可她畢竟一身乞蓋服髒兮兮的。只看她性情大方,不像乞蓋那樣猥瑣又感到奇怪。
大嬸目光尖銳的審問道:“這小丫頭是誰?怎麼穿著一身乞蓋服也來了?”
“呃呃…這…”
樂風鈴早在現代生活中,適於了隨機應變、能說會道的本事,因為從小到大在生活中,都是她發言最多。自從進入模特選員後,更有許多記者不停的對她進行採訪,習與性成,久而久之就變得對啥事啥人都淡如素往,從容不迫。
見大叔慌慌張張,她急中生智想到一個好辦法,即辯道:“我們家是有錢人噢,大嬸可別看我穿的這樣破爛,我是迫於無奈從家中逃出來,被街上的乞蓋大叔救下才穿成這樣的。
因為父母因為兩家關係很好,決定將我嫁給一個少爺沖喜。我不同意就拼命的逃出來了。
不過既然我逃到了這裡被大叔相助,就只好心甘情願幫你們做事情了。
順便我向您坦白一件事情,大叔今天賣菜的所有錢都被我花光了。”
大嬸沉冷著面目,並不在乎她原本是否有錢人,一聽完話果然來勁道:“‘你’把錢花光了?花了多少?”
“一共二十七文錢。”
“什麼!怎麼花光的?”大嬸驀地眸光激動閃爍。
“我一頓大餐就這樣花光了。”樂風鈴卻無所在乎的微笑道。氣的大嬸那對眸子幾乎能吃人。
但這樣說總比直接告訴大嬸,錢被大叔拿去救濟了好的多。再怎麼說,她多半的火會被自己扛著應該是不會錯的。
大叔我算對的起你了吧。樂風鈴心道。
大嬸只好半信半疑的暫時相信,果真讓樂風鈴就此住下,但也沒免責罵大叔幾句。
從此樂風鈴沒再離開大叔家,可大叔有兩個兒子,沒事就愛拿她開心,見她在田地裡幫忙鋤地種菜就用泥巴打她,打的她滿身泥印。家中的衣服包括她自己的還都是她來洗,因是冬天,樂風鈴每洗完一次衣服就會流一次鼻血。這日子可苦的無可比喻,說在這有飯吃,如果大叔不在家,大嬸一發飆一樣不讓她吃飯,還說她純粹是來騙吃騙喝的。
兩個月後,一天,樂風鈴逃過兩個小子的跟蹤,來到大深山裡摘野菜,身上穿著幾件破布片湊齊的內衣,外面穿著大嬸扔卻的爛花布棉襖。這時的她已從大叔口述推測得知,自己今年十二歲。這是她值得高興的一件事,因為最起碼知道了自己有多大。
此時,她手中拿著偷來的大豬腳,這是趁在大嬸未注意的時候偷來的。
瞧著上面凝滿的紅油,樂風鈴不覺得油膩反流出大口的津液。道:“這是我到這以來,吃的最葷的一次了。啊嗯…”貝齒一露,小嘴凶狠的咬上去,“呀咦呀咦”的撕了半天一塊肉才落到嘴裡,豬蹄可真不是小孩啃的動的。
嗅嗅…
忽然一隻小狼崽嗅著鼻子不知從哪裡跑過來,樂風鈴聽到動靜斜過眼去,小狼崽嗅著鼻子膽怯的凝視在了一旁。
“咦…小狼崽,嘻嘻…你好啊。”看它舔了下嘴,又笑道:“我知道了,你是為這個而來的了?”
小狼崽居然“嗷”的叫了一聲,怪異的像在回答她的話一般。
如果不是通靈,動物們很難給人這般及時的迴應的。
“噢?你聽的懂我的話?不是吧?”樂風鈴對它這及時的回答立時吃驚。
誰料小狼崽又長嘴仰起,向天“嗷”的對著她輕叫了一聲,像是第二次迴應。
“噢!不是吧,你真能聽的懂。難道這裡的動物能夠聽懂人的話?”樂風鈴眼眸一個勁傻瞪,眨了眨,半晌後忍不住一笑道:“太有趣了。好吧,我就相信你聽的懂我的話,那麼如果你真的聽懂我的話,我叫你過來你就過來,我就把我手中這個香噴噴的豬蹄送給你。怎麼樣?”
小狼崽“唔”的沉吟下來。
看它可愛樣樂風鈴笑開,但猜不透它說什麼,用一隻沒有拿肉食的手一個勁的招喚道:“來來來,來呀,你過來,讓我摸摸你,我一定把它送給你。過來呀。”
“唔”小狼崽可是欲前又後的。
樂風鈴笑道:“不如這樣,你站在那兒別動,我自己過來,你放心,我一定不會傷害你,如果我傷害你了。我就…讓你咬我好吧?”
樂風鈴慢慢的步上去,小狼崽果然欲退未退的還是等她來到自己面前,小狼崽“唔”的望著她,眼瞳裡全是盼著香肉食的光芒。樂風鈴總算摸到了它,它的毛是灰白相間的,較粗卻順,兩隻耳朵豎起來,身體雖小卻強壯,樂風鈴忍不住將它拖到懷裡下巴處蹭了蹭,笑道:“你的皮毛好滑哦。呵呵,真乖,來,給你吧小可憐。其實啊我自己都還餓著呢,不過給你吃了,我很樂意。”
小狼崽興奮的在樂風鈴懷裡埋下頭去吃肉,翻過來弄過去的用腳踩著撕扯,樣子甚是可愛,但當聽完樂風鈴的話抬起頭來,就在她臉上舔了舔,以做安慰,然後又去吃自己的肉。逗的樂風鈴開懷大笑,不禁以為,“這裡的動物”確實可以聽懂人話。
現代時的她也喜歡動物,可喜歡歸喜歡,因為工作忙務就從不養動物。現在貧窮了閒淡了,那些拘謹的生活習慣自然會放鬆下來。
嘶嘶…
不知突然又是什麼聲音,一股很大的腥味傳來,小狼崽聽聞聲音和腥氣,叼起豬蹄頓了半刻,隨後拔腿就竄“嚓嚓嚓嚓嚓”,幾個彎便不見蹤影。
樂風鈴也是聽到動靜挺大,見狼崽逃去,心猜不會是什麼大怪獸吧。“老天爺救命啊,您剛把我送到這裡來,不會又要把我拉走吧。”
前方不遠處,五個人正向這邊行近,其中一個瀟灑漂亮、悠遊自在的青年坐在一匹白色駿馬上,右指輕拈耳邊一綹兒發蓄不停滑弄,很有閒情逸致的樣子,腰上跨著一個彩色大海螺,可海螺口卻有紅色劍柄緱絲,顯有名堂。他身著緋紅色白印花雪緞外套,膚若凝脂,幾乎風割能破,面上雀尾眉輕揚,鳳眼有神,薄脣間隱含有淡笑弧度。此青年,世間稱他是少有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