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憶
我夢見了他。時音彷彿一下回到了十年前,靜謐的午後,熾烈的陽光,和聲聲沒有規律的蟬鳴。我夢見他說要和我戀愛,那表情真誠得可愛。那片煸情的樹蔭下,他勾起我的小手指,輕輕的對我說:芝芝,我會對你一生不變。然後,像臺灣言情劇一樣,六月的微笑吹起淡紫色的百褶裙,我閉上眼睛,等待著,一個癢癢的親吻……
一等就是十年。青澀而純真的年代早已不復存在。而我的生命中也出現了可能託付終生的男人。他叫哲,戴一幅金絲框架眼鏡,一間律師行的大律師。做事細心而小心,理智從不衝動。也許是職業的原因,關於我們的關係,關於愛,他都處理得十分冷靜淡定。雖然我和他在一起沒有一種強烈的快樂感,但我也沒有發現不喜歡抑或討厭他的
方,所以我們決定把人生最大的事在這個月底處理掉。結婚。
芝芝。他昨晚在餐廳對我說。嫁給我。
沒有鮮花,沒有戒指,也沒有浪漫的話。
儘管我早就預料到了會是這種情景,可我還是忍不住哭了。儘管我生氣傷心甚至絕望,可我還是接受了他的求婚。
他問我為什麼哭。我說,我很感動。
這四個字,也許是這世上最大的謊話。他笑了,可我知道,他不相信我。因為,他是律師,一個聰明的大律師。
櫥窗裡的新娘笑得很美,但我卻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我感覺此刻的我好像站在懸崖的邊緣,面前是看不見底的深淵。我想試著逃離,然而回過頭來卻看不清方向。
芝芝。哲說。婚紗照裡我的很美。
我感謝似的笑了,感謝,不是感動。
捧起婚紗照,我覺得我該認命了,真的,該認命了。再過七天,我就變成他的妻子,一個不再做夢的女人。
二、冷欲
我從未想像過哲會這樣。一個這麼冷靜客觀的大律師會在庭上發瘋似的襲擊被告。第二天,他上了幾乎所有報紙的頭條。甚至還有一家報紙刊出了“心理變態律師狂毆**犯”。他看了報紙喝了很多酒,我不放心他,一直守在他的床邊。
“我要告那個畜生!”他憤憤的說,眼角噙著淚水,他平生第一次像個孩子一樣嚶嚶的哭了。那麼無助,那樣傷心。
第二天哲的酒醒了,又變回了原來的他。好像所有的事都不曾發生一樣。那張冷峻的臉讓我感動有些毛骨悚然。
“我要你報警,然後告他**。”吃早餐的時候,他冷靜的說,語氣很平和,但很強硬。
我沒有說話,慢慢撕開手裡的油條,點了點頭。
在警局我們擦肩而過。我看到了熙一臉的困惑和心痛的複雜表情,但我沒有看到責怪,我知道,無論我對他做什麼,他永遠不會怪我。
哲因為庭上打人而被永久停牌,失去了做大律師的資格。儘管他還像以前一樣有冷靜的外表,平和的語言,但我知道,他已經變了,變成了一顆殺傷性極大的定時炸彈,他要至熙於死。他請了一個專門打這類案件的最知名律師昆來為我們打官司。
我們在法庭上面對著面,哲坐在下面用灼人的目光看著我。我無從選擇,面對哲的愧疚,面對世俗的眼光,我必須指證熙。
當法官請我指出**我的人時,我無情的指向了被告席上的初戀情人——熙。
三、美錯
也許一切都是冥冥中註定的,就在我的婚禮前兩晚,我們中學同學竟然舉行同學會。我本來不想參加,但是組織人說班長也會去。我真的很想見見他,十年了,我真的想他。
我穿了一件紫色的呆帶裙,化了一個淡淡的妝出席了同學會。盡定包廂裡燈光昏暗,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熙。熙坐在正中間,穿了一件紅色的T恤,像十年前一樣,那麼愛笑,時不時的冷幽默一下。大家讓我們這對曾經曖昧的“情侶”坐在一起,然後把我們團團圍住,讓我們飲一杯交杯酒。
很滑稽。真的。我沒有把後天結婚的訊息告訴他們,而現在,他們所做的事,就像是給我慶祝婚禮,而新郎卻是我夢裡想要嫁的男人。
熙沒有拒絕大家,笑著對我說:“滿足一下這群狼吧。”說著舉起酒杯,我也紅著臉,忸怩的端起酒杯,在眾人的歡呼聲中和熙喝了一杯交杯酒。我們都很開心,喝了很多酒。好像做夢一樣,我們去了KTV唱歌。
光線很昏暗,我看著熙迷離的眼睛,問他:“你愛我嗎?”
熙笑著,突然間把我摟在懷裡,在我的額頭上吻了一下。就是這個吻,癢癢的吻,我等了十年。
到了零晨,同學們都走光了,喝得酩酊大醉的我和熙相互攙扶著走出了KTV,來到了我家。來到臥室裡,我們就一頭紮在**醉死過去。
而當我醒來的時候感覺下身一陣火辣辣的疼痛,這時我才發現混身竟一絲不掛,**一塊血跡,而我身邊躺著的是同樣一絲不掛的熙。
我很害怕,正當我要拾起衣服的時候,哲來了。
四、冷局
我們勝訴了,而熙被判入獄十五年。
哲笑了。久違的笑容。
一切彷彿又回到了從前。哲可以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但我不能。所以當他再次向我求婚,而且準備了鮮花,戒指,並當眾向我下跪的時候,我殘忍的拒絕了他。
殘忍。
我對哲的殘忍永遠比不上對熙的。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熙入獄後,我沒去看過他。我不知道以什麼理由,什麼藉口去看他,而我也知道,他可能不想見我。
我和哲分手了。一個人過著平淡的生活。直到有一天……
酒吧裡兩個男人相互吹噓,一個男人說:我上過的女人比你見過的還多。
另一個男人說:你招妓算什麼!我上過一個絕頂大美人兒,還是個處女。
屁!鬼才信你!處女會讓你上!
你不信就算了。我真的上過。我沒搬家之前隔壁住著一個大美人兒,那天零晨我見他家門開著,就溜了進去,看見她和一個男的躺在**,喝得醉死了。我就把那女的給幹了。最後還汙陷那個男的。那個男的被判十五年呢。
我仔細的看了看說話的這個男人,原來我真的認識他……**感觸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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