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說我是辦公室裡最美的女人,我不信,秦曼儀比我還美。這點作為女人,我雖然不願承認,可它是事實。可他說我的美是來自骨子的淡靜,那種美是逐漸向外滲透的,一旦觸及就被它打的魂不附體。
也就是氣質美女。
他說這些話時我們正一起趕往回家的路上,周圍有丁香花綻放的馨香,馬路很寬,但很靜。他幾次試圖牽我的手,都被我打了回去。我是不喜歡他的,所以,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一個我不喜歡的男人。儘管他剛才的話的確讓我很高興。但他與我想像中的男人還差那麼一點。
我知道,自己是低俗的女子。喜歡高大,乾淨,陽光的男生。並且他還需要有錢,還要浪漫,即使不能夠愛我一生一世,只要擁有過就夠了。可他卻不是這樣的男子。他雖然183的身高,但卻有張孩子一樣的臉。因為常年跑採訪,搞的自己灰頭灰臉的。更重要的是,家裡沒錢,據說他的老家在山東西部的貧困地區。父母至今還在農村種地。嫁給一個農村來的男人,我誓死不從。
我們是合作上的搭檔,他從事攝影,而我是記者。每天在一次跑採訪。他是大學畢業後直接來到這裡的。他剛來那陣,唯唯諾諾的一點不像個男人。我也不大和他說話。
有次採訪結束後,他突然問我:“你在哪裡住?”
“鳳台小區,你呢?”
“我暫時沒地方住,一直待在一家旅館,找不到合適的房子。”
“哦!”
我沒再說什麼,因為我在考慮要不要讓這個男生和我合租。雖然他有點老實巴交的,但人還不錯,時間長了覺得還挺可愛。更要命的是,我現在真的無法支付那麼高的房費。於是,我說:“我租的房子還有一間,如果你不介意就搬來和我住一起吧。不過客廳和衛生間是我的,廚房可以共用。我們五五分,怎樣?”
“好好好,謝謝你。我今晚就過去。”他高興的越發像個孩子了。
就這樣,我和他住在了一起。我還為他立了好幾條規定。例如,不準把住在一起的事告訴同事,不準影響對方的生活,每週週末打掃衛生等等,寫後完,我拿給他看。他欣然同意。我正要走時,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我說:“不準帶女朋友回來。”
“我沒有女朋友”他說。
“哦!”我忽然覺得自己好像有點過分。像電視中那些惡毒的女子。於是,灰溜溜,興沖沖裡離開了。
(二)
我們住在一起,很長的時間沒有發生任何衝突。因為他真的太謙和。所有的事情都聽我的,只要我說不行,他立馬停止。我還常常剝削他。他每週三喜歡去超市大購物,買大包大包的東西堆在冰箱內。他總是對我說,你吃點吧。我很高貴地說,不吃。他也不再推讓。可是,後來,我竟然會不自覺地偷偷吃點,吃點,再吃點。
有次週末,我下樓租了一些光碟蹲在客廳痴痴地看。邊看邊吃他的東西。幾乎是沒有一點意識地,我把他的大多可以吃掉的東西都吃了。更丟臉的是,我一點也不知道,直到我拉開客廳的門看見他剛好開啟冰箱門時,我才發現我犯了大錯。我正想向他道歉。他卻說:“我下樓再買些去,你還要什麼?”“不,不,我什麼也不要了。謝謝。”
儘管這樣,他還是為我買了好多的東西。我從他臉看不出一點的不情願,我才放心地接受了。
是我留下了他,給了他一個安身的地方,他是應該報答我的。所以,以後他給我什麼東西我都欣然接受。並且覺得理所當然。
女人始終是比較貪婪的動物,她在慾望方面是無止境的。我開始無休止地折磨他。說一些小侮辱他的話。例如,你長的像個皮球,你長的像個南瓜,你走路的姿勢像熊。你睡覺的時候,哼哧哼哧的像豬在進食。之後,我還不忘記一場恣意滿足的笑。有時,我拿襪子塞到他嘴裡,在他臉上亂畫,把他反鎖在屋裡不開門。他從來都不生氣。於是,我認為他是從來不會生氣的。所以更加肆無忌憚了。
(三)
我們去採訪,塔山在五一舉行集體婚禮。我這樣的女人是很喜歡看結婚場面的,喜歡分享那種歡樂的氣氛。在我看來世界上最能與人分享的快樂就是婚禮。看著新娘新郎那甜美的笑,我總抑制不住地愉悅,何況是集體婚禮,將有多少快樂可以擷取啊!
我們的採訪很順利,採訪結束後。塔山管理部門安排了一次遊玩塔山的活動,去什麼地方遊玩都是免費的。於是,我們放下記者的身份,像一個瘋子一樣玩了起來。
從第一次見面到這次採訪,我們已經認識兩個多月了。可在這兩個月內,我從不允許他碰我。雖然我知道這是我故作矜持,假惺惺地裝清純。可我還是接受不了他牽我的手,即使在爬山過程中,我也不接受他拉我上去。
我們沿著崎嶇的山路一點點向高處行進。管理員說,高處有一座娘娘廟。對婚姻是很靈驗的。所以,我奮不顧身地想上去燒上一個大香,讓王母娘娘送我一個如意郎君。可就在我們即將爬到時,我一步沒走好,從上面重重地摔了下去,滾落在一個滿是雜草的傾斜山坡上。那個山坡有許多小樹,櫛比如林,我被茂密的樹木擋住了,要不然我就直直地從山上摔了下去。不粉身碎骨才怪。
我在摔下去的時候大聲地尖叫了一下。之後我就懵了,我的頭撞在了樹上,意識模糊了起來。只能聽見他在上面焦急地呼喊。再然後,我真的不記得了。醒來的時候,躺在塔山醫院裡。醫生說歪到腳了,別的地方檢查過了,沒事。
我們從醫院出來時,天已經黑了。我還需要趕回臺裡寫稿,可我的腳真的很痛。他截了一輛車,把我背到車上。我因為極度驚嚇加疲勞,癱軟在車內。他把我摟在懷裡,我亦沒有反抗。那一刻,我覺得前所未有的安定。彷彿一切都不再重要了,發生什麼事情我都可以不再害怕了。
下車時,他又堅持要揹我去辦公室。被我拒絕了,我一瘸一拐地挪到了辦公室。苦苦支撐著把今天的稿寫完了。他本來可以回去的,但他一直陪在我身邊,直到我寫完,我們一起回去。
小區是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他在小區門口又把我背了起來。我俯在他的肩上,幾乎要睡過去了。他說:“我喜歡你”。我一下子就醒了,耍賴般地說:“有多喜歡”。“非常非常地喜歡”。“廢話,等於沒說”我說“我很累,趕快回去吧。”他沒再說什麼。
(四)
我似乎開始接受這個男人了。從頭到尾想想其實他還不錯,除了窮點外,別的都挺好。可我不想就這樣住一輩子租來的房子啊!我至少有自己的家吧。他現在的經濟收入還沒我多,他拿什麼養我。於是,我剛剛萌生的念頭又被自己扼殺了。不過我實在不願意失去這個把我當作一切的寶貝。所以,我就總給他些幻覺,半遠半近地活著,不讓有別的女人趁虛而入。
可我真的錯了,人的耐力是有限的,在經過我對他一年的感情折磨後。他終於發怒了。因為那天晚上我和別的男人在一起被他看見。他什麼也沒說,假裝沒看見地從我身邊走了過去。我當時一點感覺也沒有,心裡還有一點暗暗地慶幸,幸虧沒有和他在一起,自己的女人和別的男人廝混,自己連一點反抗都沒有。太不男人了。
那天晚上回家,他在喝酒。儘管我不知道是因為我還是因為別的事。我還是很主動地和他說話。並在上樓的時候給他買了一把剃鬚刀。他接過刀朝窗戶砸了過去,把玻璃砸了個粉碎。我大罵他:“你算什麼東西,你憑什麼扔我的東西。送給你是看的起你,不要太高看自己了。”說完我轉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間。我剛進屋,就聽見他在外面咚咚咚踢牆。直到所有的鄰居都大聲地喊起來。
當晚我想了一夜。我想我完了,他這次真的生氣了。他肯定要搬走了,再也不理我了。因為人們常說,像他這樣的男人一旦發怒就如火山爆發般的劇烈。可令我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開啟門,他直直地像個木樁般站在我的門口,低著頭說:“我錯了,昨晚嚇到你了嗎?”
天知道,那一刻我是什麼感覺。我的身體一陣抽涼,我想緊緊地抱抱他,可我卻倔強地說:“你有脾氣,我以後是不敢惹了。”“不,不,我錯了,我知道錯了。你原諒我吧。”
是的,他依舊像個孩子。那一刻,我就覺得我是他媽,他就是我犯了錯的孩子。所以我呼地笑了。他也笑了。
(五)
可我們的關係真的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他好像不再像以前那樣在乎我了。儘管我說什麼他都會照辦。可分明能感覺到他不是很情願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和另外一個男人打的火熱,並且我很喜歡那個男人。我想,我正好可以趁這個機會刺激他一下。可我錯了,這次我錯的不可收拾。
他不是那種知道反抗的男人,無論我與別的男人怎樣。他都似乎不關自己的樣子。他越是這樣,我就越快樂,越肆無忌憚。直到他離我而去。
他要搬家前不久,那個男人甩了我,和秦曼儀混在了一起。當我看見他和秦曼儀在一起時,我假裝沒看見就離開了。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我竟然是和他一樣。我也屬於不去反抗的人。關於愛情,我們都抱著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從不強求。任由流失。
他搬家了,我那時情緒非常的不好。所以他搬走時,我沒有留他。我站在門口,很高貴地他說:“有空常來玩啊!”
臺裡又來的新的攝影記者,我從此開始和他搭檔。不久,別人對我說,他談戀愛了。我怒氣衝衝地想看看是一個怎樣的女人。當我在咖啡店見到那個女人時,我笑了,笑的很自豪。因為那個女人又胖又矮,還土裡吧唧的。
想找個人氣我,也不至於找這麼一個醜陋的女人吧。
可我發現我一錯再錯,一敗再敗,潰不成軍。
他和那個女人結婚了。他和她結婚了,我才徹底明白,我完了。
我們又見過一面。他不見我,我是苦苦哀求的。我像那些怨婦一樣,哭著說:“你說過,你是愛我的,你怎能這樣啊!”
他說:“她是愛我的,我不能辜負別人的愛。愛一個人太辛苦了。”
關於那個胖女人的故事,是秦曼儀告訴我,她說:“那個女人家在海南,父母經營一筆大生意,屬於暴發戶,很有錢。她對他很好,她帶他回家,她的父母給了他很多東西。並且她父親常常空運一些補品從海南寄來。女人雖然長的不漂亮,可特別的溫柔體貼。一心一意地愛他”
我又去找他,因為我發現我實在離不開他。我說:“我也會溫柔的,我也會對你很好。我們可以沒有錢,我不在乎錢,我只在乎你。除非你看中了那個女人的錢。”
他說:“你錯了,雖然她即不漂亮,又沒氣質。即使她連錢也沒有,我依舊會選擇她。她給我的愛是從骨子裡滲透出來的。而你現在對我的感受只是因為你失去了我。有一天你遇見了一個同樣對你很好的男人。你會很快把我忘記的。”
他說的沒錯,我懷念的,只是那種被呵護的過往,而非他的本人。可上帝作證,我真的愛上他了,真的,現在想起他,我的心依舊會痛。他的故事還會時不時傳來,他們過的很好。而我,依舊單身。經歷過幾個男人,始終不能像他那樣愛我。匆匆開始,匆匆結束。我一直在尋找,尋找。後來,終於明白,我在尋找他的翻版。再找到一個像他一樣的男人。**感觸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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