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也下樓了,他也被這股特殊的香味吸引過來。走近餐桌,呈現出一副很驚訝的狀態:“張媽,你今天怎麼會做中餐啊?不錯嘛,挺香的呢。”
“筆少爺,這頓飯可是小姐親手做的哦。我啊,今天可閒著呢。”
“是嗎?草莓,真的是你做的哦,看著就讓人很有食慾呢。”他走到位子上坐下來。
路易伯伯半開玩笑的說:“筆啊,看來我這個兒媳婦選的還真是沒錯。這麼賢惠,你以後可要好好待她啊。”
“什麼賢惠?”聽聲音,原來茶也下樓了,“要是沒有我,她能做得這麼成功嗎?”
我也不好意思地擺擺手說:“是啊是啊,今天的早餐,功勞也有茶的一半啦。”
“什麼?茶?你居然,你居然也會做早餐?”筆看著一臉疲倦的茶說。
茶有氣無力地趴到在餐桌上,說:“怎樣?我不行做哦?我可不想成為某人眼中的‘生活白痴’。”
筆看了我一眼,嘴角微笑。那臉色特別奇怪,似乎他聽出了茶話中的某人是‘我’?
“你做的就你做的吧,長這麼大了能第一次做早餐也不錯。那我真是要謝謝草莓了,如果不是你,我想他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有這個機會。”這時,他的眼睛瞄到餐桌上的另一副碗筷,問:“對了,霖兒呢,她怎麼還沒來?”
“呃,她去參加一個時尚講解會去了。可能會比較晚回來。”筆回答到。
“哦?是麼?”路易伯伯懷疑的眼神閃過筆。
這樣的感覺真好,這樣才像真正的一家人呢。
“草莓,你快考大學了吧?”路易伯伯夾了一口菜問道。
我無奈地點點頭說:“是啊,可是...”
我話還沒說完,路易伯伯就打斷了:“那,茶和筆你們兩個輪流幫她補習吧。”
“什,什麼?”
“什,什麼?”
這哥倆幾乎是同時發出這個問題。是怎樣?幫我補習有這麼難以接受嗎?我真想找個洞鑽下去,永遠都不要再出來了。
“嗯~路易伯伯,我先上樓去換衣服。”我尷尬地想要溜走。
路易伯伯放下筷子,以一個爸爸的身份,威嚴地發話:“草莓留下,飯沒吃完不準走。”
我只好拖著自己快要萎縮的身軀坐回去。埋著頭,一直把飯往嘴裡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