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不行啊!我用我僅剩的0.01秒想到,我的初吻怎麼能這麼輕易地就給一個男生呢?那可是我草莓的青春裡最寶貴的一樣東西啊!
恐懼地眯住眼睛,抿住了嘴巴,讓自己的臉儘量看起來像包子,讓他對我失去‘食慾’
過了那讓人心臟狂跳的0,01秒,慢慢地睜開眼睛,一不小心又被他的目光所吞噬。
兩個人鼻尖的距離只有0,01CM,可是他卻停住了。
眼神漸漸由氣憤轉至溫柔,眼球裡似乎要跳出來的血絲也緩緩地退去。
又是一個0,01秒,他又好像變回原來的那個痞痞的路易茶,朝我吐了吐舌頭,手插再口袋裡,大搖大擺地走了。
天哪!好緊張啊!
我這才發現原來腳軟是這種感覺,就算是以前跟桃子他們去行俠仗義,也從來都沒有這麼緊張過。整個人癱瘓再牆角里,回頭一看,才發現他已經走了很遠。
勉強支撐起自己被嚇到軟綿綿的腿,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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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了。
開門進去,第一次突然覺得回到家,不知道該往哪裡走。
“你在發什麼呆啊?還不快點去整理行李?”
好害怕跟他說話的時候會對上他那銳利的眼神。
“你,可不可以讓我再想想啊?”、
“想想?我不是都給了你一天的時間讓你想嗎?還沒想好?”
你這那是叫讓我想想啊?反正不管我想什麼,你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所謂的‘想想’,不過就是個沒有實質意義的詞而已。
不過,我還是想試試他的最後底線。
“那如果,我說我不想去你家呢?”
“你說什麼?”
鼓了鼓氣,把聲音調大了說:“我說,如果我不答應呢?”
他先是一愣,然後轉身坐在沙發上:“這很簡單,如果你不住進我家的話,我就讓你和我哥訂婚,然後再住進我家。這樣你覺得滿意嗎?未來的大嫂!”
“你!”真是無語了。他的手上到底還握了多少關於我的籌碼?我難道真的反抗不了他嗎?如果住進了他家,每天跟他朝夕以對,那還不就像籠子裡的鳥一樣,完全沒有自己做主的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