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這是我的床,你快給我下去!”
耳聾了他?怎麼還是那麼坐著?想吃我的‘超級旋風踢’嗎?
沒等我使出這招,他自己先站起來了,在房間裡四處逛。一會兒碰碰這個,一會兒拿拿那個,當我家是‘精品店’?還是菜市場?
“你房間真恐怖啊。。。亂七八糟的。”
“哪會?”我最不喜歡聽到的就是有人侮辱我對房間擺設的品味,我就是喜歡草莓,喜歡粉紅色。這是身為一個女生特有的權利!
他突然停在了我窗前的椅子上。
“怎麼了?你對我家椅子也有意見啊?”
欸?不對勁。。那椅子上好像。。。。
我的日記!
難怪這傢伙會安靜這麼久,難道他咋偷看我日記嗎?
“你在幹嘛?”
丟下被子,跳下床以最高秒速跑到他面前。
只是拿著那本舊日記,呆呆地看著。
他的表情怎麼突然變得憂鬱起來。
“你,。。。”
我屏住呼吸,心裡在打鼓。難道他看了我的日記了嗎?他看到,我在上面寫著‘王子哥哥是我的初戀’嗎?
“你,。。真的連選日記本的品味都沒有啊?”
-_-!
我真的可以想象,如果跟這個人交往的話,一點會活生生的被叫去見上帝!
放下日記,轉身就看見了那把傘。當初,我失戀的時候,他借我的傘。
他緩緩走過去,拿起傘說:“原來,你還留著它啊。我還以為你早就把他扔了。”
“怎麼可能,那是你借給我的。。”我頓了一下,“是啊,你要是不提醒我,我早就忘了它在那裡了。現在你看見了,就把它拿走吧。"
“我路易茶送出去的東西,送來沒有再拿回來的。況且,你已經用過它了,我不要了。”
“我用過的怎麼了?用過的就不能再用了嗎?”
他沒回答,冷冷地盯著我看。
“你,的睡衣還蠻,。。幼稚的。”說完還偷笑了一下。
(*+﹏+*)~不過是畫著草莓的睡衣,紅格子白點兒的,有那麼幼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