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細思極恐
“你要走了嗎?”吳浩雲輕聲問,“不走了,是吧?”
他心裡煩躁,情緒也是焦慮的,可是他什麼都不願意想,滿腦子都是小鳳口中說的,王小要離開的話,那些討厭的話語,那個荒唐的約定不斷盤旋在他腦海中,如發狂的龍,攪得他幾乎要昏厥。
吳浩雲下意識排斥思考,有些東西細思極恐,小鳳為人張揚刁鑽,為人勢力,當初若不是王小使了手段,翻出了她的大錯,恐怕廖家大哥現在會被小鳳踩在腳底下欺負。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小鳳,做大事的膽量卻是沒有的。她為人極度自私,全天下的人都死光了她都不想死。那樣一個人,臉面也好,金錢也罷,或是愛情,或是權利,都不及她那一條賤命,她又怎麼可能這麼光明正大的送人頭呢?
說實話,從理智上講,小鳳被人利用的可能性更大,那麼利用她的人,極有可能是王小。
如果是王小的話,還有半年就是他們約定的兩年之期了,她一年半的時間都堅持下來,到底是什麼讓王小如此著急下手?
或許,王小從來就沒想過一個人離開,她應該是更想帶他吳浩雲一起走,而只要三爺爺活著,吳浩雲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拒絕王小,以此來掩飾他不想離開大山的心。
如果三爺爺沒了,王小就是吳浩雲唯一的親人,即便再不願,吳浩雲都會跟隨王小的腳步,哪怕天涯海角。
而醫生說過,以三爺爺的狀態,好的話還能有個三五年,或許更長也說不定。許是王小等不了了,她和吳浩雲的關係已經成熟,村子裡人們的生計問題也已經解決,那麼,唯一拖後腿的就是三爺爺了。
若真是如此,王小總不能等到恰好兩年的時候再動手吧?那樣豈不是不打自招?
如果非要選個恰當的時機動手,那麼兩年約定來臨前執行,比兩年之後執行更好,因為她有足夠的理由證明她沒殺人。
理由就是她沒有殺三爺爺的動機,因為兩年之期馬上就到,一年半她都等了,還等不了那半年嗎?等她有了自由身的時候,如果她愛吳浩雲的話,她可以留下,如果她更愛自由,那麼她可以瀟灑離開,大家會相信這樣的說辭。
若是兩年過後再殺人,這樣的說辭就行不通了,因為兩年一到,她還在塔烏里跟吳浩雲在一起,就證明她愛吳浩雲比自由更甚,她捨不得離開吳浩雲,同時又渴望離開塔烏里,她貪得無厭,城市的車水馬龍和吳浩雲她都想要,所以才對三爺爺下手。
這樣的分析也是說的過去的,小鳳和王小相比,段位差遠了,這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小鳳真的那麼有血性,她更想殘害的應該是一直壓她一頭的婆婆媽,王小不該排在第一位。
可是王小是善良的,感情上講,吳浩雲知道王小不會這麼做,她不會願意看到他傷心的。
吳浩雲的心理活動是複雜的,可是隻要王小留下,他就願意當個畜生,不再追究三爺爺過世的原因,以免給王小添堵。
他望著王小,想聽她親口說出答案。
淚,彷彿模糊了兩個人的視線,才讓可憐的人兒得不到想要聽到的。
王小的眼淚順著下巴滴落而下,掉在地上摔成了八瓣。
時鐘滴滴答答,一分一秒的走過。
吳浩雲的心越來越沉。
她不答。
他卻笑了。
“你走不了,王小,你到死都走不了。”吳浩雲的眼眶中含著淚,聲音又輕又狠。
夏日炎炎,吳家卻似冰窟,涼透了兩個人的心。
吳浩雲起身,抱起王小把她塞在車裡,兩個人開車到村口兒去等吳大隊派人過來。
吳大隊是個辦實事的,不到一個小時,親自趕到。
“有人毒死了我親人,這是毒碗,查查是什麼藥,還有指紋,我心裡有一名懷疑物件,這是她用過的,上面有她指紋,吳大哥,拜託你了。”吳浩雲遞過去兩個塑膠袋,一個裝碗,一個裝面巾紙。
小鳳在三爺爺家曾經用這張面巾紙擦過汗,吳浩雲留個心眼裝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