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當伴侶雙方的求偶本能結束,最終走出初戀的幻覺時,當雙方願意各自到別處呆上一段時間時,他們的愛才開始接受真正的檢驗,彼此之間才能夠發現愛是否真的存在。
在心理治療或婚姻關係中,擁有健康情感的人,也可能產生精神貫注。
兩個彼此真愛的人,即便有了穩定的婚姻關係,仍會產生精神貫注,但其間更多的卻是愛。
精神貫注或墜入情網的感覺,會使愛具有更多的**,帶來更大的幸福感,不過,它們不是不可或缺的條件。
真正有愛的人,不可能單憑愛的感覺行事。
真正的愛,來自雙方心靈的意願,而不是一時衝動。
真正的愛,是自我決定和選擇,無論愛的感覺是否存在,都要奉獻出情感和智慧。
時刻都有愛的感覺,誠然是一件好事,而愛能否持久地延續,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愛的意願,是否有奉獻精神。
例如,我可能遇見一個心儀的女人,我很想去愛她,但這麼做,就會毀掉我的婚姻,危及我的家庭,所以我會抑止這一想法,我會這樣說:“我很想去愛你,可我不會這麼做,因為我對妻子和家庭做過承諾。”
同樣,工作日程安排得滿滿當當,我就不可能隨便接收新病人,因為我對其他病人做過承諾,而且我的精力畢竟有限。
愛的感覺,也許是無限的,愛的火苗,隨時可能在心頭燃起,但是,我們能夠付出的愛有限,不能隨意選擇愛的物件。
真正的愛不是忘乎所以,而是深思熟慮,是奉獻全部身心的重大決定。
把真正的愛與愛的感覺混為一談,只能是自欺欺人。
一個整天酗酒、不管妻兒的人,可能眼含熱淚對酒吧侍者傾訴:“我愛我的家人。”
對子女置之不理的人,也可能以最具愛心的父母自居。
這種虛假姿態其實不難理解:把“愛”掛在口頭上,或只在腦海裡去想象真正的愛,並以此作為愛的證據,這些顯然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而透過行動去愛卻相當困難。
真正的愛,其價值在於始終如一的行動,這遠遠大於轉瞬即逝的感覺或者精神貫注。
真正的愛出自自我意願,只能依靠實際行動來證明。
“愛”與“非愛”的區別,正如“善”與“惡”的區別,有著各自客觀的、既定的標準。
愛是行動,不是空想,愛是一種客觀存在,不是頭腦的主觀意象。
已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