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沉默後,蘇九問:“那我呢?”
“活下來。且不再受任何規則的限制。”
“噢,我知道了。”您的意思就是讓我趕緊想辦法恢復李優一他們的神格,讓他們活下來。至於我死不死,就不再您考慮範圍之內了。
挺好的,如果是她來選擇的話,也會選擇犧牲掉自己,讓李優一他們活下來。畢竟,這場災難,聽李顯司說,挑事的是她,跟其他三個都沒什麼關係。
是了,還真有點那種感覺,在前世那份記憶裡,如果不是因為她袖手旁觀在邊上看著李墨髓和李博安對決,李墨髓不會輕易的被李博安殺死,她完全有能力在李博安將劍刺進李墨髓的心臟之前阻止李博安的,可是她沒有。為什麼?因為李博安的劍是在李墨髓的刀插入李博安身體之前,刺進李墨髓身體的。也就是說,如果她想李博安能夠受傷,而提高自己殺死親生哥哥的機率,那最好就別救李墨髓,讓李墨髓弄傷李博安。
誰管李墨髓會不會死呢。
她當時就是這樣想的吧?所以才會冷眼看著李墨髓消失在眼前,一臉無動於衷的樣子。
然後是李博安。那個護著她長大的哥哥,是她親手弄死的。就算她是想要一個乾淨的半神的哥哥,卻用那樣的理由,那樣的方式,那樣齷齪的伎倆來終結自己的至親?天,真正冷血的是誰?是她好不好。
最後呢,對了,是李優一。如果不是她殺死了李博安,不是李優一深深愛著她,不願意讓她飽受天庭刑法的苦難,不願看到她入輪迴經受更多的磨難,李優一就不會替她死。
原來最壞的人,最卑鄙的人,是她蘇九,不是其他誰。
她才是罪魁禍首,才是最應該以死以謝天下的那個人渣。原來她之前想過的所謂的陰謀根本就不存在過,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原來,最可笑的是她,不是別人。
“哭出來會好一點。”李顯司說。
“我上輩子害死了李墨髓,李博安,李優一,這輩子我害死了秦望,還害得張小花不再存在於這個世上。雖然我不記得我的上上輩子究竟有誰因為我而死掉,不過我相信,一定不會沒有的。哭不能解決問題,我也不能哭啊。”她沒有哭泣的資格,憑什麼哭啊?她這樣的一個人,整件因果的始作俑者,有什麼資格可以哭呢?就算讓她死一萬次,也償還不了欠下的因果。
“李爺爺,有話您說。”她說。
“那些事不是現在的你做的,別自責。”
蘇九自嘲的笑笑,“我一點兒也不自責。真的。還有,我想您要說的肯定不是這句話吧。還有什麼是您沒說的,說吧。”
她才不會自責呢,原來李顯司選擇讓她一個人死,來換回三條命,不是因為親疏有別,而是因為這罪該她揹負的。本來還有點難過的,覺得怎麼犧牲都該她做啊,現在想想,她那能叫犧牲嗎?那叫伏法,叫惡有惡報。自責?真不可思議。怎麼會自責呢?她已經做了,自責有用嗎?自責能讓那些為了她犯下的錯而失去生命的人活過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