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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很忙:王爺,娶我請排隊-----第二十九章 巧計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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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巧計抓小偷

高望不知何時咬破了自己的石頭和嘴脣,他盯著沈晚殷紅的眉心,神色激動,就撲了過去,沈晚躲閃不及,情急之下一扭身,正巧撞到一旁的李六。

李六猝不及防,直直倒地,他代替沈晚,和撲上來的高望來了一次親密接觸。

高望滿口的血水和白沫,係數噴到他頭上,臉上,身上。

“不……”李六一聲尖叫後,噁心的吐了。

十里地雖然不算很遠,但光用腳走,也挺累人。更何況前一天才翻山越嶺。沈晚腳上長的水泡,剛被磨破,如今又長新的,疼的她呲牙咧嘴。如此,心中難免有些怨氣。

抵達彩虹村時已是日上三竿,算起來,他們走了足足三個小時。

似乎正趕上彩虹村的集市,村子不大,人倒不少。跟應天縣天成縣不同,這是真正的農村。

集市上全是擺攤的,唯一算是開店的,只有藥鋪和飯館。

忽然,有人大喊:“抓賊啊!”

接著就有個男人風一般從沈晚身旁跑過去,他身後追著一位瘦弱的老婦。

一邊的王五見此情形,正義感爆棚,丟下沈晚就去幫忙抓賊。

王五功夫不弱,很快就一把抓住了賊子。不料賊子手法頗快,他反手抓住王五,並從他懷裡順走了裝著銀子的荷包。

不待王五開口,賊人反咬一口:“快來人啊?抓賊啦!偷人錢財的賊子抓到啦!”

王五一愣,明明是抓賊,怎反倒被抓!

群眾三三兩兩的聚過來。

眾人看王五臉生,又被人抓著腕子,對方的手上還有一袋子的銀錢。都不約而同的首先給王五定了罪。

丟錢的老婦和沈晚到達現場時,已經裡裡外外圍了三圈人。

老婦穿過人群,見到偷錢的賊子,正要上前打罵,不料對方滿臉正氣的伸手一推,沉甸甸的一包銀子擺在面前。

這裝銀子的荷包顏色青青的,很是好看,尤其這滿滿一荷包,少說也有五十兩了,這麼大一筆,老婦著實心動!

哪裡還有心思去計較這銀子到底是誰的,以及她原先那一點點碎銀又去了哪裡。

她開心的接過,果然夠沉的!

“等等!他才是賊!這銀子是我的!”王五爭辯道。

此時銀錢在手,老婦一副“擋我者死”的表情,怒瞪著王五道:“你這賊子,死性不改!婦道人家的棺材本你也偷!”

圍觀的群眾大多不知實情,此時紛紛表態支援老婦,還有些看似一身正氣的,開始朝王吐口水,邊吐邊罵:“五大三粗的,乾點什麼不好,偏偏去偷!丟人!”

王五徹底傻了,竟忘了躲開。

沈晚也有些捉急,此時群情激奮,她若貿然上前,卻沒能鎮住場子,搞不好會被當做從犯。

緊了緊手中的玉佩,她心生一計!

“縣令大人在此,何人擋路!”她敲了一下旁人手中的銅鑼,高舉玉佩,朗聲道:“縣令大人在此,還不速速退開!”

小百姓們最怕的往往不是皇帝王爺這些個大官,一般情況下他們也沒機會得罪到這些高官,反倒是本地的縣令,師爺,最不敢惹。

此刻聽得鑼鼓開道,紛紛讓路。

卻不見縣令大人,只有一年輕男子,恭敬的捧著一塊玉佩,緩步行來,神色凝重。

沈晚繼續說道:“我本縣令大人府上的家丁,此玉佩乃是宮裡的賞賜,見玉如見縣令大人。爾等還不讓路!”她說的正是王五和那偷錢的賊人。

王五總算靈光了一回,他轉頭就喊冤:“縣令大人,小人本是抓賊,卻被誤認為賊!求縣令大人做主。”

瘦弱婦人立即為偷錢小賊作證,並誣陷王五道:“縣令大人莫要聽他顛倒黑白,這銀子是老婦的,是這位俠士替老婦抓住了這賊人!”

沈晚把玉佩展示一圈,圍觀群眾都不曾見過這等通透碧綠,散發著瑩瑩光澤的好玉,對沈晚便多了一份敬畏。

有機會問話就足夠了,沈晚開始循循誘導:“這位老人家,你今日趕集,是為何事?”

老婦拽緊了銀子,答道:“老婦我買些吃食而已。”

沈晚:“既是隻買些吃食,為何要帶這麼一大包銀子出門,就不怕被人偷了去?”

老婦有些慌了。

沈晚:“你身穿粗麻,雙手粗糙,身形瘦弱,應是常年勞作之故,想來要攢這麼一包銀子,定是不易!又怎會拿到大街上晃。”

沈晚轉頭指著王五和偷錢的賊人:“還有你們!到底誰是賊子?”

這兩人相互指控:“是他!是他!”

沈晚收起玉佩,在地上劃了一條線,說道:“你二人站在此線上,一起跑,誰先跑到前方藥鋪,我便信誰!”

“縣令大人在此,何人擋路!”她敲了一下旁人手中的銅鑼,高舉玉佩,朗聲道:“縣令大人在此,還不速速退開!”

小百姓們最怕的往往不是皇帝王爺這些個大官,一般情況下他們也沒機會得罪到這些高官,反倒是本地的縣令,師爺,最不敢惹。

此刻聽得鑼鼓開道,紛紛讓路。

卻不見縣令大人,只有一年輕男子,恭敬的捧著一塊玉佩,緩步行來,神色凝重。

沈晚繼續說道:“我本縣令大人府上的家丁

,此玉佩乃是宮裡的賞賜,見玉如見縣令大人。爾等還不讓路!”她說的正是王五和那偷錢的賊人。

王五總算靈光了一回,他轉頭就喊冤:“縣令大人,小人本是抓賊,卻被誤認為賊!求縣令大人做主。”

瘦弱婦人立即為偷錢小賊作證,並誣陷王五道:“縣令大人莫要聽他顛倒黑白,這銀子是老婦的,是這位俠士替老婦抓住了這賊人!”

沈晚把玉佩展示一圈,圍觀群眾都不曾見過這等通透碧綠,散發著瑩瑩光澤的好玉,對沈晚便多了一份敬畏。

有機會問話就足夠了,沈晚開始循循誘導:“這位老人家,你今日趕集,是為何事?”

老婦拽緊了銀子,答道:“老婦我買些吃食而已。”

沈晚:“既是隻買些吃食,為何要帶這麼一大包銀子出門,就不怕被人偷了去?”

老婦有些慌了。

沈晚:“你身穿粗麻,雙手粗糙,身形瘦弱,應是常年勞作之故,想來要攢這麼一包銀子,定是不易!又怎會拿到大街上晃。”

沈晚轉頭指著王五和偷錢的賊人:“還有你們!到底誰是賊子?”

這兩人相互指控:“是他!是他!”

沈晚收起玉佩,在地上劃了一條線,說道:“你二人站在此線上,一起跑,誰先跑到前方藥鋪,我便信誰!”

圍觀群眾到底有多少正義感,這個不好說。但起鬨看熱鬧,尋求茶餘飯後的一點談資這類事,他們是相當感興趣的。

腦瓜子靈活的已經開盤下注了,賭的就是誰先跑到前方藥鋪。

賭注不大,幾文錢就能圖個熱鬧,瞧瞧各自的眼光和運氣。

“這人啊,瘦小的,跑的快!我賭他!”一人指著正版小偷,下了一注,旁人一聽,有理!也跟著下注。

“我賭他!他人高馬大,身體健壯,定能贏!”又有一人指著王五,下了一注,旁人一聽,也有理!便又去下注。

王五主動站線上後,正版小偷則半推半就的上去了。

“一二三,開跑!”沈晚一聲令下。

圍觀的群眾個個伸長了脖子,翹首以盼。

大約兩百米的路程,正版小偷起跑時作了弊,領先了一小會兒,隨後被王五後來居上。

王五贏了!

賭局那邊,有人唉聲嘆氣,有人沾沾自喜。

沈晚略使了個眼色,王五會意,一把抓住正版小偷,並從一旁的老婦手中奪過那包銀子。

此時,沈晚指著正版小偷,斥道:“現在,我有證據了!你才是偷錢的賊人!”

正版小偷有恃無恐:“你有何證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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