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評:總體上不錯,但吸引力度不夠。
親寫的是一個青樓女子與兩個男人間的愛恨糾纏,其中有情感,有謀略,有溫馨,有誤會等。親的古言功底很深厚,遣詞造句間,在在流露出古色古香的味道,正如江南般繾慻迷人。景色以及人物描寫都很細緻,整體效果也很棒。
讀親的文,就像喝著鐵觀音,愈品愈濃,愈品愈香。但,文是好文,初讀者卻並不知曉。一部小說想要吸引讀者的眼球,第一在於書名,其二是簡介,顯然親在這兩方面都沒有亮點可尋。沒事,咱還可以指望前三章,但親仍是沒有把握好這點,首當其衝的楔子就落入了大俗套,前面幾章也並不出彩,雖然後面的情節漸漸地引人入勝,但好多讀者早就已經放棄了閱讀。我想這也就是為什麼親發了16萬多字,文筆優美故事也很好,點選率卻不甚理想的原因。
親的章節名起得很有韻味,統一的以ABB的形式存在著,很美,很整潔。但章節名是整篇章節的靈魂所在,是主要內容的提煉,是中心思想的濃縮,這樣的名稱卻有一定的侷限性很達到這種效果。讀者在看到它們時往往很難想象該章的情節,也沒有很好的記憶性。
人物:個性鮮明,卻有不合個性之事存在。
楊柳風,沒有絕世的容顏,但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對於局勢看得透徹。親塑造的女主,溫婉恬淡,心思細膩,淡定從容,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考量。她的性子從骨子裡來講是淡漠的,如此一個淡漠冷靜之人,在明知道會觸怒劉珩的情況下,怎麼就對素未謀面的劉羽那麼上心處處維護一再激勵呢?難道對他一見鍾情了,從後文來看並沒有,那麼只是為了表述那些激勵人的情節?不知道……
劉珩,一個韜光養晦的王爺,正如簡介中所說,繁花閱盡,獨憐清風一縷。從他平時的作風來看,他絕不
是一個性致缺乏的男人,而他卻可以三年來抱著一個女子純睡覺,不幹那啥事。我想說的是,他真是風流男人中的奇葩,三年唉,不是三個月,更不是三天。親要相信‘男人,食色性也’這句話,尤其物件還是自己喜歡的女人。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題目是《世上最不可相信的N句話》,其中就有男人的這麼一句,“我只抱著你睡覺,決不動手動腳。”
三年,太長了吧……
劉羽,廢太子,一塊璞玉,在風兒的雕琢下,必成大器。他對風兒的愛,絕不輸於劉珩。此人暫時還沒發現有何不妥之處。
情節:溫潤如風,沁人心脾,細水長流……
不得不說,親在這方面總體把握得很好,但有些情節還是不可避免地落入了俗套。
就像男主突然要與另一個女子成親了,然後很多天都不見女主,也不給女主任何解釋,再然後不得不對另個女子驕縱愛寵,隱忍待發。
為什麼男主的雄韜大略非得倚靠對另一個女子的委曲求全呢?
而男女主的愛,也是在這時突然爆發,突然就非對方不可了,可前文中一點愛的訊息都沒有透露,或許他們很早以前就已經愛上了,但從親的文裡我沒有讀到這一點。
還有吟詩賦曲,這是很多古言小說中常會出現的情節,它本身是一件極其高雅的事,但若作者本身肚裡沒墨,就會顯得爛俗,往往給人生搬硬造之感。不過親在這方面比很多作者都出色,整個章節猶如行雲流水,不矯揉不造作,完全是為了賦詩而賦詩,而並非單純為了碼字。(我大概是被親的幾首原創詩作給迷惑了。)
細節:可圈可點,偶有疏漏。
親寫文有一個特點,就是喜歡省略主語,特別是對話,親往往先會寫他/她的神態或動作,然後是要說的話。例如:
緩緩抬眸
道:“王爺親自暗示過風兒的。”
挑眉道:“本王怎麼不記得?”
婉然一笑,復又垂下螓首認真地捶腿:“風兒記得……”
親可能覺得要是在每句對話前都寫出這個人的名字,顯得太過贅述,不寫反而簡潔。其實這樣寫整體上並無大礙,但讓人感覺很顯突兀,沒有很好的流暢性。建議適當的地方適當地用他/她代替。
還有第十七章裡的這句,“他已經完全不能思想,腦海中反覆上演的都是她投懷送抱的一刻。”——“上演”的賓語不該接“一刻”吧,建議改為“一幕”。
同樣是十七章,親也說了,“而楊柳風則始終微垂螓首順從地依在劉珩身側”。我聯絡前文後文研究了一番,當時風兒在王爺身邊,是肯定不敢亂說亂動的,那麼請問她是什麼時候哪來的機會讓蕊兒去轉告劉羽“無論在什麼情形下,都只有先求自保,惟有保住了自己,才有能力去周全別人。”這麼一句話呢?
(以下可忽略,親已經改好了)
所以這句話是傳不了的,但後文沒有這句話又引不開兩人的矛盾,這句話又非有不可。於是我想了幾個辦法。一,由蕊兒自己想到風兒的良苦用心,不要是由風兒要她去轉述,反正蕊兒也挺聰明伶俐的。二,情節出場順序對調一下,先寫風兒與王爺那段,再寫蕊兒轉告劉羽那段,即風兒是在王爺走了之後要蕊兒去轉述的。三,正常情況下風兒是不敢亂說亂動,那麼如果是在混亂的場面神不知鬼不覺只有蕊兒能聽見的不正常情況下呢?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此文如果鍥而不捨地往下看,是會發現它的美好、是會被吸引的。親的書名很符合文章,不建議修改,前三章牽連到後續發展,也不適合修改,那麼把簡介改一下吧。只有讓讀者產生了想看的慾望,才能使人發現這文的魅力所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