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媽媽,你昨天答應了今天帶我去店裡的,大人要說話算數哦!”
11月的的早晨已經有些涼意,林末一大早便在林若華的懷裡撒起嬌來,已經為人母的林若華連忙把只穿著一身卡通睡衣的兒子塞進被窩裡,這孩子也真是的,不過是昨天被他煩得不行才答應的兒戲過了一天竟然還記得這麼清楚,她昨天才從外地進貨回來,店裡一堆東西要整理,帶他去不是誠心添亂嗎?
“末末乖,媽媽今天有許多事要做,我一會兒先送你去奶奶那裡好不好?”
林末小小的身體在被窩裡像一條靈活的水蛇,從床的這邊呼啦一下鑽到了那邊,換個胳膊繼續撒嬌,誓死不同意林若華的專*治武斷:
“不嘛不嘛,明明昨天答應了啊,你是大人,奶奶說大人不會撒謊,你怎麼能說話不算數嘛!”
一張小嘴撅得老高,粉嫩嫩的臉因為一大早在房間裡鬧騰而顯得紅撲撲的,十分可愛。
林若華眉頭緊皺,這個兒子,怎麼越大越不好騙了,想想以後等他上學了,知道的事情多了,自己豈不是想撒個謊哄哄他都難?想想以後的地位真是岌岌可危,沒想到生了這麼個燙手山芋,可愛的時候可愛得緊,一大早鬧起來卻也一點都不馬虎。
沒轍,誰讓原本就是她自己理虧呢,只能硬著頭皮起床給他找衣服,卻沒想到林末似乎明白林若華的無奈,兀自拿著衣服自己穿起來了,有時候林若華真覺得自己這個兒子真是超乎尋常的懂事,明明不過三週歲多點,卻分明能看懂大人的表情跟心裡話,也沒有一般小孩子的無理取鬧,撒嬌這種事分明就是拿捏有度,鬼得很呢!
趁著林末穿衣服的時間,林若華起床簡單煮了個粥,煎兩個荷包蛋,林末在長個子,外加一杯剛熱好的牛奶,母子倆吃起早飯來一個模樣。
怎麼她以前會覺得這個年紀的孩子應該是媽媽端著飯碗四處追著吃飯才對啊,怎麼她家這個孩子這麼乖巧,一點都不淘氣呢,你看吃飯的時候他就吃飯,從來不會多喝一口湯,睡覺的時候便睡覺,從來不會多看一分鐘電視,真是的,平白得害她少了許多樂趣。
孫容總笑著說羨慕她,年紀輕輕當了媽不說,還偏偏是這麼個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車見車載的乖兒子,她這個乾媽啊,相比起來真是一點都不值錢了。
每當這個時候林若華便知微笑著不說話,他們誰都明白這些年她過得多麼不容易,說得這麼輕鬆不過是為了調劑下生活而已,那些苦難在這樣似有若無的調侃中似乎真的變得微乎其微,有時候就連林若華自己都已經想不起來當時到底吃了多少苦才決定一個人剩下他,他到底是經受了多少別人無法想象的艱辛才把他拉扯到了三歲多。
她總是告訴自己,才三年多而已,未來還很長,她還有很多個三年跟這個人小鬼大的小屁孩朝夕相處,他們是一體,從剩下他的那一刻開始她就知道,沒有人能取代他在自己心裡的位置,而他卻取代了自己心中許多重要的位置。
“媽媽,你怎麼不吃了?秦叔叔說要讓我好好盯著你,讓你好好吃飯,對了,盯著你吃飯是什麼意思啊?”
林末端著杯子喝牛奶,卻讓整個嘴巴都跟吃了蛋糕似的沾了一圈,他也不怎麼在意,只伸出舌頭舔了一圈,把嘴角邊站上的牛奶全部吃了下去。
他並不知道林若華跟秦言有過一段不到半年的婚姻,正是這段失敗的婚姻才讓她覺悟,勉強跟任何人在一起都不會幸福,一個人未必就會生活得比兩個人艱辛,正是因為當初那個信念,她才一步步走到了現在。
秦言對林若華的感情她已經迴應不起,這些年他幫助自己母子幾多,可她從來沒有主動去找過他,他們之間只有她林若華欠他的,已經欠下的債恐怕這輩子都還不清,她已經不想繼續欠下去了。
可是秦言似乎從來沒有放棄過,雖然從他們離婚到現在的這幾年間他也沒有主動示好,但是光看孫容的表情就能明白,他們還沒有明朗,而原因,恐怕正是因為秦言心中還有個林若華吧。
“盯著的意思就是看著,如果媽媽不吃飯就不乖,末末就要讓媽媽好好吃飯的意思。”
林若華甩開心中那些想法,細心擦乾淨兒子嘴角的奶漬,臉上滿是幸福的喜悅,以前尋死覓活得覺得愛情才是生命中的全部,沒有了愛人心就跟死了一般不能自已,可是直到後來才明白,人活著遠不是隻有愛情這一件事,她還有許多沒有完成的事情,親情、友情,能夠溫暖自己生命的東西太多,而它們任何之一都不比驚天動地的愛情來得遜色。
視線又不經意看見手腕上那道淺淺的疤痕,如果說每個人生來便是透明的玻璃杯,那麼隨著年月的增長,遇到任何人都會在上面留下各種痕跡,如果問白雨澤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跡是怎樣的,她想也只有這道傷疤能夠說明一切,當時掏心掏肺的愛了,卻換來異常撕心裂肺的傷痛跟一個現在已經接近透明的傷疤,再也沒有其他。
“媽媽不乖,沒有好好吃飯,趕緊吃嘛,末末要去外面。”
林末在一旁催促著,林若華昨天才忙碌了一天,好不容易回家以為能好好休息一個晚上,卻不想被孫容跟秦言拖著吃飯聊天到了深夜,她實在抱歉,卻不想鍾阿姨一個人生活寂寞得很,好不容易這麼熱鬧,興致竟然比年輕人還高昂。
她到現在還覺得沒有睡飽,奈何兒子在一邊催促著,只能硬著頭皮將碗裡的粥悉數吞了進去,差點都到喉嚨口了,迅速收拾好東西,才拉著兒子小小的手掌出了門。
林末不像別的孩子,除非許久沒見,平日裡能走路便自己走,就像現在,小小的人兒跟在林若華這個小巧的女人身邊還顯得那麼弱,讓人見了忍不住升起一股想要好好保護他的慾望。
林若華開的小店在十字路口拐角的位置,雖然店面不大,租金卻貴得嚇人,要不是有鍾阿姨幫忙,估計她至今還在望著租金興嘆呢。
這一帶多是商務區,像她這樣的手工藝品店實在是異類,可林若華憑藉著大學時候東家跑西家的經驗練就了獨到的遠光,再加上老闆娘一張臉總是掛著甜甜的笑容外加有個迷死人不償命的可愛兒子,她的店倒開得不錯,深受那些常年出入高檔寫字樓的白領女性們的喜愛。
以前總有人看到她那個寶貝兒子之後尖叫:
“啊,好可愛,老闆這是你弟弟嗎?怎麼可以這麼可愛!”
然後每當這時候林末便眯著一雙眼睛笑著回頭跟林若華說:
“媽媽,媽媽,為什麼她們說我是你弟弟啊?”
之後林若華便會迎來更多羨慕嫉妒的眼光,天哪,這麼年輕竟然已經有了一個這麼可
愛的兒子,她們打死不承認已經到了阿姨的年紀,幸好林若華偷偷教過兒子,無論見到誰,只要是年輕的女性統統喊姐姐,為此孫容還鬱悶了好久,為什麼她這麼多可愛的姐姐,唯獨自己這個跟他老媽同一個年紀的被喊成阿姨啊,真是不公平。
林若華給林末搬了個小凳子,讓他坐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以免自己忙碌的時候忽略了這個兒子,今天是週一,這個時間又不是飯點,平日裡沒什麼人來,林末一個人呆在門口雖然人不多,她卻依舊不怎麼放心,明明一個抬頭便能看見他,她卻還是時不時出聲喊他的名字。
養兒方知父母恩,只有像她這樣成了母親才終於明白,即使父母沒有親自養育她成人,他們當年是受了怎樣的刺激才會選擇那樣的不歸路啊。
林若華的店不大,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當年從設計到裝修都是她自己親力親為,連貨架上那些手工藝裝飾品都是她自己做的,而所有商品幾乎都是她基於巧合或特地去尋來的,每一份都只有一個,這就是她這裡最大的噱頭,只有一份的商品,只為了一個特別的你,沒有任何人能夠取代。
剛開始的時候她的店門可羅雀,基本沒什麼人來,這裡多數都是寫字樓,餐飲業倒是遍地開花,可她這樣另闢蹊徑的確實是少數,可後來漸漸的,有人發現了她這個百寶箱,有人因為上班而沒有時間給朋友選生日禮物,或者有同事突然宣佈生日請客吃飯了,他們總是被殺個措手不及,可是自從有了這件店,再也不用擔心這種問題,東西不多,可總能找到一款適合自己的,還附送老闆娘甜甜的笑容,以及可愛小孩子甜甜的一聲聲姐姐。
將好不容易蒐羅來的東西按照自己的設想擺放好,有些甚至還稍稍做了改造,林若華在這家店花了無數心思進去,當時為了它可遭受了不少懷疑,包括孫容也不贊成她這麼幹,好不容易攢下來的錢連個裝修都不夠,還開這麼不對門的店,這不是自己找死是什麼呢!
可是現在看來,幸虧自己堅持下來了,不然他們怎麼知道走到後來會發生什麼呢?
任何事都是如此,才剛開始的時候沒有任何人能斷定將來的走向以及未來到底會發生什麼,不生下林末她永遠不知道那個在肚子裡的寶寶到底是男孩還是女孩,不跟把他養到現在她也同樣不能知道一個小孩子能這麼懂事,而如果她沒有選擇開這家店也不會有人知道,她林若華真的靠著自己的雙手走到了這一步,雖然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艱難,可好歹她還是堅持到了這裡。
“媽媽,我到門口去玩兒可以嗎?我不走遠,就在門口旁邊。”
林末乞求著走到林若華身邊,也不知道他腦袋裡打的什麼鬼主意。
“旁邊有什麼嗎?”
林若華收拾著屋子,東西有些多,她越來越不想離開自己這個寶貝兒子,因此每一次出門都一下子找很多東西,這樣她便能很長一段時間不再出門。
“隔壁那家的狗狗今天在,我要跟它玩兒。”
林末交代一聲便頭也不回得往外跑,隔壁那條白色的薩摩確實很可愛,林若華笑著沒有阻攔,他們也與林末關係很好,不會出什麼事。
林末一路小跑著往旁邊跑,卻不想才剛跑了幾步便跟人撞了個正著,那人黑色的西裝筆挺,臉上沒有一絲表情,嚇得林末差點摔下身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