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鄭諧很不認同地看著她在一群人的起鬨下,替新娘喝掉杯中的酒,惹來一陣掌聲。代酒是要喝雙份的,本來那酒只是三分之一杯,但有人奪過酒瓶故意把二兩半的杯子填到滿滿。和和持著杯子正猶疑著,旁邊的伴郎從她手裡把杯子接過來,一口喝到見底。和和微微向他欠了欠身,沒有笑。
鄭諧的祕書韋之弦也在現場,前前後後地幫忙。鄭諧這一席上的人她大多認識,經過這一桌時,過來打了一下招呼,敬一杯酒。
韋之弦佩一支寫有“親友”的胸花,只有與新人極熟的人才會佩戴。有人便打趣她,韋小姐這樣漂亮,怎麼不去做伴娘?
韋之弦笑一笑:“我已經做過三回。按老人們的說法,再多做一回,就嫁不出去了。”她在離去前向眾人欠身致意,又向鄭諧單獨告別。
鄭諧低聲問:“那個伴郎看起來有點面熟,跟我們有業務往來?”
韋之弦立即知道他指的哪一位,因為另一位他們極相熟。她也低聲迴應:“是新郎的好友,暫時與我們沒有業務往來。或許您在別的場合見過面?好像是姓岑……岑世,對,是這個名字。”
鄭諧面色沉了一下,聲音也頓了頓:“我知道了,你去忙吧。別讓和和喝太多的酒。她平時很少碰酒,沒有分寸。”
“我會留心。”
他轉回身來,見桌上兩位哥們兒在似笑非笑地看他,咳了一下:“做伴娘伴郎超三次就難娶難嫁了,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我也做過三回伴郎了,以後你們結婚都千萬別找我。”
“滾,就算咱國家男女比例失衡到不得不允許男同性戀結婚,也輪不到你鄭公子找不到老婆,你矯情個什麼勁?”
“難說,這人的眼光跟品位擰巴,一般人難入他的眼。”
他們平時湊得這樣齊也不容易,而且鄭諧有一點點孤僻,平時參加聚會的次數不多,因此大家藉著難得逮住他的機會使勁地損。
“聽說你最近跟楊中興的女兒走得很近?真的假的?那位小姐跟你以前交往的女的不是一類人吧?你拖人家下水陪你玩遊戲,不厚道啊。”
“就是,要玩也別玩這麼大。楊家財大勢大,跟你外公家那邊還是同盟吧,將來跟他們把關係弄僵了不好看呀。”
“你們怎麼知道我不是認真的?”鄭諧輕描淡寫地說,收到奚落聲一片。
新人過來敬酒時,只有一組伴娘伴郎跟了過來,並不是和和那一組。伴娘朝他甜甜一笑,似是故人,他卻記不得曾在哪裡見過。鄭諧下意識地扭頭找和和,見她與岑世站在幾米之外,兩人之間也隔了一臂的距離。和和依然是那副脣角微微俏皮地翹著,笑意卻不達眼底的表情,是他不曾見過的端莊與凝重。岑世卻在看她,臉上也沒太多表情。